語言發展遲緩可能表現出一下幾種情形:
一般正常兒童1歲左右開始說話, 喊"爸爸、媽媽", 但語言發展遲緩的兒童可能要到二三歲才開始開口說話, 有的甚至到了四五歲還一句話都不會說。 有些父母可能會認為自己的孩子開口晚。 確實, 由於語言學習需要較好的注意, 而一些活潑、好動的孩子難以在一件事情上注意較長時間, 因此"開口"的時間相對要晚。 民間也常有這樣的說法:如果孩子先會走路, 那麼說話就晚;而先學會說話的, 學會走路則要晚。 但如果孩子到了兩三歲還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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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語言發展的速度很慢。
正常的孩子在學習語言的年齡, 一年裡能夠掌握的詞彙很多, 特別是在3~5歲這一年齡段, 掌握的詞彙量是呈幾何數增加的。 但語言發展遲緩的孩子可能在一年裡只能掌握四五個詞, 且需要很大的努力。
3、語言發展的程度比正常兒童的水準要低, 常出現各種錯誤。
一些專家列舉了一些常見的語言發展遲緩現象, 比如:
·不會說話或者說話令人費解;只說一個音, 如語首音或語尾音;說話有前後顛倒、混淆或省略的現象;
·詞彙少、說話很幼稚, 沒有組織, 沒有頭緒;
·常常使用娃娃語或擬聲語如用"汪汪"代替"狗", 用"喵喵"代替"貓"等;
·說話斷斷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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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一時候開始不再開始學習說話;發音含糊不清, 令人難以理解;
·說話不合語法, 沒有助詞、連詞、形容詞、副詞等修飾詞;
·沒有時間概念, 無法區分句子中的昨天、今天、明天的含義等。
當然, 判斷一個孩子是否存在語言發展遲緩還必須結合其生理年齡, 並進行詳細的檢查與評估。 對於學齡前的孩子, 即使存在上述一些語言症狀, 父母也不要盲目地認定他存在語言發展遲緩, 最好送他到專門機構進行檢查。
通常, 語言發展遲緩是伴隨其他問題出現的, 如顱腦損傷、智力落後、聽覺障礙或聾、情緒困擾及呼吸器官、發聲器官的運動機能障礙等, 因此, 在檢查時, 應儘量確定造成兒童語言發展遲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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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確實存在語言發展遲緩, 家長應在專家的指導下盡可能地消除或減少造成語言發展遲緩的原因。 雖然針對不同原因語言干預的措施有所不同, 但有些原則卻是相同的。
不管是哪類原因造成, 父母都應該牢記:你們是孩子學習說話的最好的老師。 因為你們有充分的時間可以與兒童相處, 給予可模仿的語言物件, 而且你們也是孩子最親的人, 只有你們才能給予孩子充分戰勝困難的信心, 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堅信孩子通過努力是有可能追趕上同齡正常兒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