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影響參加運動會的競賽成績, 某中學一女生竟採取服用避孕藥的辦法來推遲月經。 據瞭解, 該女生在此之前, 為了應付分班考試已經相繼服用了20多顆避孕藥, 以致引起盜汗眩暈, 四肢無力, 腸胃不適, 被送進醫院。
這件事說明了一個道理:“藥物和毒物並沒有根本區別”。
這個道理有三層意思:
一是藥物使用得當便是治病良藥, 反之則有害身體;
二是即使是對症下藥, 倘若用藥分量不當也可造成不良後果;
三是藥物除了藥理作用以外, 一般還有某些副作用, 當這些副作用明顯時, 就會對身體造成危害。
Advertisiment
15歲少女服用避孕藥推遲月經來潮, 正是犯了大忌, 既是用藥不當, 又兼分量不妥, 最終出現需要住院治療的後果也並非意外。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 有時確實需要改變月經來潮的時間以適應工作、學習、生活的需要。 比如運動員要參加比賽、學生參加重要考試(例如高考)、野外旅遊等, 使人能夠在平常生理狀態下應付重大事件, 讓月經在事件過後來潮。 推遲月經來潮的辦法有很多種, 如果單從推遲月經方面考慮, 口服避孕藥確實可以達到這個目的, 但只偶用於沒有其他藥物可用的時候。 對於一個15歲的青春期少女來說, 這種辦法是不可取的。
避孕藥, 顧名思義, 其主要功用就是避孕, 藥物的設計當然是圍繞避孕這一主要目標而行。
Advertisiment
Advertisiment
那麼, 這位元少女的情況又是怎樣呢?首先, 15歲的少女從體格、體重來看已接近成年人, 但她仍處在青春期, 生殖系統尚未完全成熟, 生殖內分泌的功能與調節還處於從少年期向性成熟期的過渡階段, 因而對成年人是安全劑量的避孕藥對她來說就可能是超量的, 出現副作用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必然明顯高於成年人。 這位少女在服藥期間出現胃腸道反應,
Advertisiment
從少女服用避孕藥這件事可看到我們目前對青少年的性生理教育是不夠的。 除了醫務人員, 全社會也都應關注這個問題, 應讓青少年對自身有一定瞭解, 防止類似冒失、幼稚的做法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