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豐富,
形式活潑有趣的遊戲在幼兒一日活動中往往佔有重要地位,
而2—3歲幼兒的遊戲活動,
在當今提倡以遊戲為主的教育教學模式中,
則顯得更為重要,
這是由他們的年齡特點所決定的,
但遊戲活動總會因諸方面的原因而產生多種不同效果,
我經過幾年在工作中的摸索,
總結了以下一些不成熟的經驗。
一、遊戲需適應幼兒的年齡特點
記得我剛從學校畢業參加工作那會兒,
一有空,
就喜歡帶著孩子到一個很大的操場上,
去玩我小時候老師跟我們玩的遊戲“躲貓貓”,
在我交代了遊戲規則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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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了班上一個最能幹的小朋友來捉人,
可誰知 當我帶著其餘的小朋友躲起來以後,
那個捉人的小朋友卻因看不見老師和幾個小朋友,
不知怎麼辦?甚至著急得哭了起來。
幾次玩“躲貓貓”遊戲都是這樣。
甚至以後當我一宣佈要玩“躲貓貓”遊戲時,
馬上就會有小朋友說:“教師我不喜歡玩”,
後來,
我漸漸意識到:2—3歲的孩子依賴性較強,
獨立性尚未完全形成。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玩這種類似“躲貓貓”的遊戲確實不太適合,
即使要玩,
也要在適當的修改以後才能進行。
二、遊戲需為幼兒提供操作和實踐的機會。
大家都知道年齡越小的孩子,
他的直觀性就越強,
憑空給他描繪一個非常美妙的東西,
不如給他看一個直觀的事物,
同樣在做遊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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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教師能注意到這一點,
那效果將是顯著的,
比如遊戲“可愛的小腳丫”,
我們就讓孩子脫光了鞋襪讓他們自由的在地板上,
墊子上走走,
跑跑、跳跳,
讓他們自己去感覺在不同材料上活動的疼痛感和柔軟感。
這樣的活動與教師憑空地說教,
產生的教學結果是大不相同的。
在這種類型遊戲活動中,
老師都可讓幼兒通過眼看,
耳聽,
口嘗,
手摸等各種感官來參與,
來瞭解各類事物的性質,
經這樣實踐所感知的事物印象深,
記得也牢。
三、遊戲活動的教法
2-3歲的孩子理解能力尚未完全發展,
所以在一個遊戲的進行過程中,
教師必須反復交代遊戲的規則,
這一環節抓得好壞,
將直接影響遊戲的效果,
比如遊戲:“老狼老狼幾點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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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向幼兒交代清楚,
等老狼說:“天黑了”,
才能往回跑,
否則有的往前走,
有的往後跑,
很容易出事,
另外教師在交代遊戲規則時,
語言一定要慢,
要清楚。
其次,
老師的情緒,
這一點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