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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幼兒的遊戲活動

內容豐富, 形式活潑有趣的遊戲在幼兒一日活動中往往佔有重要地位, 而2—3歲幼兒的遊戲活動, 在當今提倡以遊戲為主的教育教學模式中, 則顯得更為重要, 這是由他們的年齡特點所決定的, 但遊戲活動總會因諸方面的原因而產生多種不同效果, 我經過幾年在工作中的摸索, 總結了以下一些不成熟的經驗。
一、遊戲需適應幼兒的年齡特點
記得我剛從學校畢業參加工作那會兒, 一有空, 就喜歡帶著孩子到一個很大的操場上, 去玩我小時候老師跟我們玩的遊戲“躲貓貓”, 在我交代了遊戲規則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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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了班上一個最能幹的小朋友來捉人, 可誰知 當我帶著其餘的小朋友躲起來以後, 那個捉人的小朋友卻因看不見老師和幾個小朋友, 不知怎麼辦?甚至著急得哭了起來。 幾次玩“躲貓貓”遊戲都是這樣。 甚至以後當我一宣佈要玩“躲貓貓”遊戲時, 馬上就會有小朋友說:“教師我不喜歡玩”, 後來, 我漸漸意識到:2—3歲的孩子依賴性較強, 獨立性尚未完全形成。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玩這種類似“躲貓貓”的遊戲確實不太適合, 即使要玩, 也要在適當的修改以後才能進行。
二、遊戲需為幼兒提供操作和實踐的機會。
大家都知道年齡越小的孩子, 他的直觀性就越強, 憑空給他描繪一個非常美妙的東西, 不如給他看一個直觀的事物, 同樣在做遊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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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教師能注意到這一點, 那效果將是顯著的, 比如遊戲“可愛的小腳丫”, 我們就讓孩子脫光了鞋襪讓他們自由的在地板上, 墊子上走走, 跑跑、跳跳, 讓他們自己去感覺在不同材料上活動的疼痛感和柔軟感。 這樣的活動與教師憑空地說教, 產生的教學結果是大不相同的。 在這種類型遊戲活動中, 老師都可讓幼兒通過眼看, 耳聽, 口嘗, 手摸等各種感官來參與, 來瞭解各類事物的性質, 經這樣實踐所感知的事物印象深, 記得也牢。
三、遊戲活動的教法
2-3歲的孩子理解能力尚未完全發展, 所以在一個遊戲的進行過程中, 教師必須反復交代遊戲的規則, 這一環節抓得好壞, 將直接影響遊戲的效果, 比如遊戲:“老狼老狼幾點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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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向幼兒交代清楚, 等老狼說:“天黑了”, 才能往回跑, 否則有的往前走, 有的往後跑, 很容易出事, 另外教師在交代遊戲規則時, 語言一定要慢, 要清楚。 其次, 老師的情緒, 這一點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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