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過期妊娠
一般說來, 凡妊娠38—42周分娩的, 都算足月妊娠。 妊娠超過42周仍未分娩者, 稱為過期妊娠。 過期不產, 對母體和胎兒都會帶來很大危害。
大家知道, 胎兒生長在母親子宮裡, 通過胎盤不斷地從母體吸取生長發育的營養。 過期未分娩胎盤會逐漸衰老, 羊水逐漸減少, 功能逐步減退, 不能維持正常迴圈和物質交換作用, 因而供給胎兒的氧氣和營養物質不足。 由於營養“供不應求”, 胎兒只好消耗自身的脂肪、蛋白質來維持生命, 以致過期“服役”的胎兒不僅體重沒有增加, 反而有下降的趨勢, 表現為出生後的新生兒外形瘦長、皮膚皺褶、形狀乾癟、頭髮指甲過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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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孕婦雖然妊娠過期, 但胎盤沒有老化或老化程度較低, 胎兒還可以繼續生長, 體重可超過正常胎兒, 有的發展為巨大胎兒。 並且由於顱骨變硬, 顱縫變窄, 在分娩過程中, 通過產道時不易變形, 致使產程延長, 分娩困難加大, 易發生滯產、難產或胎兒顱內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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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熟”未必能“自落”。 為了確保母子平安, 有益於優生優育, 婦女在懷孕期間要定期進行產前檢查。 如超過預產期兩周還不臨產, 應請醫生查明原因, 採取引產或剖腹產手術, 切不可呆在家中, 人為地讓胎兒超期“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