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請月嫂過程中家長一定要注意6大誤區:貪圖便宜、輕信承諾、安全隱患、不簽合同、缺乏考核、期望值太高。
1、輕信承諾:
產婦到家政公司或仲介公司請月嫂時, 大部分的公司老闆會向客戶承諾, 說月嫂經過專業培訓, 產婦家裡的任何事全包了。 但在請的過程中, 發現月嫂根本沒有接受過培訓, 什麼都不會做, 這才發現上了當。
2、貪圖便宜:
很多人認為請月嫂和請保姆差不了多少, 工作內容都一樣, 就到家政公司或仲介公司去請月嫂, 說是請月嫂, 實際請到的只是一名普通保姆。 實際上, 由於月嫂提供了更加專業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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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隱患:
有的產婦由於太急於請到月嫂, 在自己還沒有看到月嫂的身份證明和培訓證書時, 就將月嫂請到了家。 一些不負責任的公司也趁機將沒有身份證明的月嫂安排到產婦家裡。 結果出了問題, 公司就將責任推卸到客戶身上。
4、不簽合同:
建議請月嫂時, 要先預定月嫂, 再簽訂合同。 而有的產婦為了圖方便, 請月嫂時沒有與月嫂公司簽訂合同, 沒有約定工作範圍和工作時間, 在月嫂服務過程中, 出現了糾紛, 產婦有理也說不清。 另外, 在簽服務合同時, 多看看合同條款, 沒有問題再去簽。
5、期望值太高:
有些產婦認為月嫂是萬能的, 什麼都可以做, 不但希望為寶寶和產婦提供專業的月子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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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缺乏考核:
在月嫂提供服務的過程中, 要不斷配合月嫂公司對月嫂的服務進行考核, 並認真填寫每天的月嫂服務評價表, 對服務不太滿意的月嫂, 可以向公司提出更換要求。 產婦千萬不要認為請了月嫂, 一切萬事大吉, 對月嫂放任不管, 不對月嫂的工作進行考核, 也不對月嫂每天的工作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