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懲罰孩子存在兩種誤區,
第一種是“一冷一熱、一軟一硬,
軟硬兼施”,
另一種是“先冷後熱,
先硬後軟”。
現代兒童教育觀點宣揚的是對孩子的心智教育,
提倡對孩子的鼓勵和表揚。
但懲罰作為一種教育形式或手段,
並非完全失去其存在的價值,
對兒童尤其是6歲以下的幼兒,
某些時候,
懲罰還是必要的,
因為他們的心智還沒有成熟到可以明白地接受說理教育。
但是,
我們往往會走進懲罰的誤區,
出現一些變味的懲罰。
第一種表現就是一冷一熱、一軟一硬,
軟硬兼施。
這種變昧的懲罰往往出現在父母“分工”明確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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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充當黑臉者角色,
另一個就充當紅臉者角色;一個採取強硬的方法,
信奉“棍棒”教育,
另一個則採取懷柔的手段,
安撫、慰藉孩子;一個對孩子冷淡、漠然,
另一個就對孩子溫和、熱情。
一反一正,
一來一去,
孩子就在這“一硬一軟”、“一冷一熱”的教育模式中困惑起來,
搞不清楚父親做得對,
還是母親做得對,
還是自己根本就沒有錯。
同時,
在實踐中,
孩子也學會了逃避懲罰的辦法,
父親要施加懲罰時,
就投靠母親,
尋求母親的保護和安慰,
反之亦然。
第二種表現是先冷後熱,
先硬後軟。
日常生活中有這樣一些懲罰現象:父親或母親在懲罰孩子以後,
又怕孩子受不了,
再加上自己心疼孩子,
於是又主動向孩子承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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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檢討,
請求孩子的原諒,
而沒有向孩子指出懲罰他的原因。
父母這種忽冷忽熱、冷熱無常的做法會使孩子感到委屈,
不知道自己究竟錯在哪裡,
還是自己根本沒有錯。
這樣的懲罰最終會導致:一是同樣的錯誤還會再犯,
二是孩子可能無所適從,
不知該如何做才好,
三是孩子無法形成成熟的個性。
父母對孩子冷熱無常、態度轉換過快,
會使孩子無法形成成熟穩定的個性。
父母這種教育方式簡直是在摧殘孩子。
因此,
父母在懲罰孩子時,
一定要深思熟慮,
不要走進這兩個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