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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防懲罰孩子的兩種誤區

目前, 懲罰孩子存在兩種誤區, 第一種是“一冷一熱、一軟一硬, 軟硬兼施”, 另一種是“先冷後熱, 先硬後軟”。

現代兒童教育觀點宣揚的是對孩子的心智教育, 提倡對孩子的鼓勵和表揚。 但懲罰作為一種教育形式或手段, 並非完全失去其存在的價值, 對兒童尤其是6歲以下的幼兒, 某些時候, 懲罰還是必要的, 因為他們的心智還沒有成熟到可以明白地接受說理教育。 但是, 我們往往會走進懲罰的誤區, 出現一些變味的懲罰。

第一種表現就是一冷一熱、一軟一硬, 軟硬兼施。 這種變昧的懲罰往往出現在父母“分工”明確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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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充當黑臉者角色, 另一個就充當紅臉者角色;一個採取強硬的方法, 信奉“棍棒”教育, 另一個則採取懷柔的手段, 安撫、慰藉孩子;一個對孩子冷淡、漠然, 另一個就對孩子溫和、熱情。 一反一正, 一來一去, 孩子就在這“一硬一軟”、“一冷一熱”的教育模式中困惑起來, 搞不清楚父親做得對, 還是母親做得對, 還是自己根本就沒有錯。 同時, 在實踐中, 孩子也學會了逃避懲罰的辦法, 父親要施加懲罰時, 就投靠母親, 尋求母親的保護和安慰, 反之亦然。

第二種表現是先冷後熱, 先硬後軟。 日常生活中有這樣一些懲罰現象:父親或母親在懲罰孩子以後, 又怕孩子受不了, 再加上自己心疼孩子, 於是又主動向孩子承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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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檢討, 請求孩子的原諒, 而沒有向孩子指出懲罰他的原因。 父母這種忽冷忽熱、冷熱無常的做法會使孩子感到委屈, 不知道自己究竟錯在哪裡, 還是自己根本沒有錯。 這樣的懲罰最終會導致:一是同樣的錯誤還會再犯, 二是孩子可能無所適從, 不知該如何做才好, 三是孩子無法形成成熟的個性。 父母對孩子冷熱無常、態度轉換過快, 會使孩子無法形成成熟穩定的個性。 父母這種教育方式簡直是在摧殘孩子。

因此, 父母在懲罰孩子時, 一定要深思熟慮, 不要走進這兩個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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