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 隨著家庭教育知識的日益普及, “重教輕罰”已成廣大家長的共識。 在人們的潛意識中, 懲罰是打罵的代名詞, 因而我們常常在報刊上見到少數家長對孩子罰站、罰跪、罰餓甚至虐待孩子致死的報導, 這些家長便是對懲罰缺乏正確的理解和把握。
其實, 懲罰的方式多種多樣;打罵只是其中的一種, 是懲罰的極端性行為。 錯用、濫用懲罰以致不負責任地對孩子的肉體和心靈施暴, 會加重孩子的逆反心理, 長期以往就會使懲罰失效, 導致最終“管不住孩子”;而適當、適時的科學的懲罰卻能對孩子起警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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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不對人, 讓孩子清楚地知道他做錯了什麼才受懲罰, 並告訴他正確的行為;
2.擇合適的懲罰方式, 以提升教育效果;
3.罰孩子要審慎, 不能造成身心傷害, 切忌在盛怒之下懲罰孩子;
4.罰孩子不可採取殺雞嚇猴、報復、翻舊帳、連帶(一人犯錯, 其他人也跟著受罰)等方式;
5.在公開場合懲罰孩子, 照顧到孩子的自尊心;
6.罰後要適當安撫, 告訴孩子父母真心愛他, 希望他能學好;
7.果孩子能改過, 應該立即讚美, 讓他感受到父母之愛的懲罰才有意義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