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過期妊娠?對此你瞭解多少
過了預產期(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 在醫學上稱之為“過期妊娠”;發生率為5%-10%, 是高危妊娠的一種。
過期妊娠的病因尚不明確目前觀察到可能引起過期妊娠的原因有:
1.較多見的原因:胎頭未入盆
部分胎兒較大胎頭遲遲未入盆宮頸未受到應有的刺激, 產程會因此延長。
2、寶寶發育異常
懷有無腦畸形胎兒或羊水過多時, 子宮不能受到有效刺激, 引發規律性宮縮, 因而遲遲不生。
3.內分泌失調
孕激素分泌過多, 則會影響宮縮, 導致產程延長。
4.孕晚期活動少、營養攝入多
孕晚期准媽媽的活動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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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族遺傳
有少數婦女的妊娠期較長, 數胎均出現過期妊娠常見於一個家族, 說明這種傾向可能與遺傳有關。
過期妊娠的危害很大, 對媽媽和胎兒都是潛在的危險, 一定要妥善處理。 准媽媽如何應對過期妊娠:
1、在孕40周, 准媽媽如果依然沒有任何臨產徵兆, 需要再一次跟醫生確認預產期。
2.孕40周未生產時去醫院催產, 進行催產前, 應先檢查胎兒和孕婦的身體健康狀況。
①檢查胎兒的健康狀況
②檢查產婦的子宮頸成熟度
已確診過期妊娠, 若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立即終止妊娠:
(1)宮頸條件成熟;
(2)胎兒≥4000g或IUGR;
(3)12小時內胎動累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