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 凡是身體健康的已婚育齡婦女均可使用避孕藥, 但處於下列情況的婦女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藥:
1、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不宜服用。 因為進入體內的避孕藥都在肝臟進行代謝, 經腎臟排泄, 如果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使用, 將會增加肝、腎負擔。
2、患有心臟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 避孕藥中的雌激素能使體內水、鈉等物質滯留, 會加重心臟負擔。
3、有高血壓的婦女不宜使用。 少數婦女用藥後會使血壓升高。
4、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 由於服用避孕藥後, 可能會使血糖輕度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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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婦女, 在沒有治癒前, 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藥。
6、乳☆禁☆房良性腫瘤、子宮肌瘤以及各種惡性腫瘤患者不宜使用, 以免對腫瘤產生不良影響。
7、過去或現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腦血栓、心肌梗塞、脈管炎等)者不能使用。 避孕藥中的雌激素, 可能會增加血液的凝固性, 會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8、患慢性頭痛特別是偏頭痛和血管性頭痛的婦女不宜使用, 否則會加重症狀。
9、過去月經過少者, 最好不用。 長期使用避孕藥可使子宮內膜呈萎縮狀態, 更會減少月經量。
10、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 避孕藥可使乳汁分泌減少, 並降低乳汁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