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看歡歡這個名字叫的——還真是歡實、活潑、好動。
每天從幼稚園回到家的路上,
他總與班上的幾個男孩子一起追捉。
大街上正在修路,
馬路上車多人擠,
家長總怕出事故,
提心吊膽的。
回到家中,
他也經常與鄰居的孩子一起瘋跑打鬧。
孩子之間不知深淺,
有時磕了碰了經常帶點小傷,
埋怨誰都不好,
可是跟他說也不聽。
家長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分析與建議
孩子喜歡瘋跑打鬧, 在許多成人眼裡, 似乎是個缺點, 經常被“勒令禁止”, 然而瞭解了孩子的特點後, 您就會對他的行為給予理解。 3-6歲的孩子活潑、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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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適當引導孩子開展有益的運動遊戲, 滿足他多種需要
針對孩子體力充沛、好運動的特點, 家長不妨與孩子共同選擇一塊比較寬敞、平坦、安全、便於運動的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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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強孩子安全意識, 學會在運動中保護自己
保證孩子的健康與安全, 是每位家長的第一職責, 然而, 光是靠成人的保護、照料是不夠的, “健康與安全”不能靠等待和給予, 而應讓孩子積極主動地獲得。 因此, 要在日常生活中、在運動中, 家長可通過身邊正、反方面的實例, 讓孩子獲得相關的經驗, 使其增強安全意識, 知道如何保護自己才不會受到傷害。 如:當孩子從電視上或親眼見到交通事故時, 家長要抓住契機, 對孩子進行教育, 讓他知道馬路上是人們行走的地方, 不允許追跑打鬧。 讓孩子瞭解, 並能主動地遵守公共秩序, 同時告訴他如果玩追捉的運動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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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孩子準備玩運動遊戲時, 家長不僅要提醒他瞭解並遵守遊戲規則, 同時讓他知道, 跑步時要注意道路有無障礙, 注意觀看、躲閃過路行人與追捉的同伴;知道相互之間不可擊打、碰闖對方的頭部及臉部, 不得背後推人等, 並根據一些偶發事情, 及時幫孩子總結經驗教訓。
總之, 只要家長堅持在活動前提要求, 在活動中勤檢查, 在活動後做評價(可以讓孩子自己評價), 孩子就能逐步學會與他人共同遊戲, 並在運動中會保護自己, 同時不傷害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