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迎接一個健康的小寶寶, 幾乎每位孕婦都很重視孕期的B超檢查。 B超是一種無損傷無痛苦的檢測方法, 可以顯示人體實質臟器的疾患, 同樣, 對於胎兒的情況也可以清楚地顯示出來。 但有些孕婦過分關注腹中胎兒, 隔三差五便到醫院檢查一次。 也有些孕婦害怕B超檢查會對胎兒產生不良影響而拒絕做B超。 那麼B超到底如何做才適宜呢?
從檢查的必要性及經濟的角度考慮, 正常妊娠檢查以兩次為好。
第一次檢查在妊娠20周左右, 重點在於排除畸形。 因為這時羊水相對較多, 胎兒在宮內有較大的活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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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檢查在妊娠後期(28周以後), 以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羊水狀況及胎盤有無異常等, 還可以幫助醫生確定胎位。
如果妊娠不正常, 就需根據病情決定B超檢查的次數了。 在孕早期(懷孕6週末以前), B超可以幫助診斷是否懷孕, 在懷孕8周後可分出胎頭、胎體及四肢, 至懷孕12周時, 可以看到明顯的畸形。 如有異常情況如流產、死胎、宮外孕、葡萄胎等, B超也能做出診斷。
在孕中期(第13周至27週末), B超主要用於瞭解胎兒各部位、各器官的發育是否正常, 特別是胎兒有無畸形。
在孕晚期(28周以後), 除了與懷孕中期相同的檢查目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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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B超, 可以在產前檢測出一些胎兒畸形, 以便在產前給予及時處理。
早孕期間接受放射線照射者, 也有產生胎兒畸形的可能。 如有以上類似情況者, 還是應提前檢查B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