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讓女孩幫助從籃子里拿出洗好的衣服給媽媽晾, 讓男孩幫助爸爸做木工活計。 通過這些“勞動”使孩子認識到自己是一位名副其實的家庭成員, 有利于孩子的自立。
但是, 必須使孩子了解這種勞動的目的和樂趣, 不能把勞動當作一種懲罰來讓孩子做。 為懲罰孩子尿床而讓孩子幫助洗衣服, 是最要不得的。 應在孩子幼小的心靈上刻下“勞動”是快樂的印 記。 大人應當對孩子完成得很好的工作給予充分的贊賞。
讓孩子幫助做事時, 媽媽最好也一起做。 媽媽只說不干是不好的。 應該以身作責。
下面有了弟妹的大孩子了之所以有很好地給父母當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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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做了一點事, 就給他報酬, 這種做法是不好的。 這樣會養成為了報酬而“幫忙”。 更何況, 家庭不是勞動者和“資本家”同居的場所。
來源:[家庭與生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