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青的母親在接受了我的詢間後自豪地說:“我們就這麼一個寶貝, 怎麼忍心讓他幹家務活呢?”這位母親很愛自己的孩子, 但這種不讓孩子動手的愛子方式, 實際上是在自覺不自覺地害著孩子。
有位學者經過40多年的調查研究, 驚人地發現:那些自小參加家務勞動的孩子, 學習成績和解決間題的能力總是好些。 他們成年後的工作效率也高, 人際關係也比較融洽, 生活也過得好些。 因此, 一些教育學家和心理學家們告誡說, 那些替孩子做每一件事的父母是在經常地犯著錯誤。
教育孩子多做一些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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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目的要明確。 讓孩子做家務的目的並不是單純的為了做某一件事情, 如怎樣整理房間、打掃衛生、倒垃圾等等, 而是為了培養孩子的責任感、自尊心、自信心和獨立生活的能力。 父母不要把讓孩子做家務活看成可有可無, 孩子有興趣就幹, 不願幹就不幹。 這樣不好, 應把幹一些家務活作為孩子經常性的“工作”, 堅持不懈, 不能半途而廢。
其次, 要從小開始教育。 孩子幾乎從剛能下地就產生了幫助媽媽的強烈願望。 兩歲的小孩就能做一些雜事, 也願意幫助媽媽做事。 因此, 孩子從兩歲開始, 父母就應注意引導。 開始可使孩子把打掃衛生等作為一件娛樂活動, 慢慢養成習慣, 千萬不要因為孩子幹不好就阻止或不讓孩子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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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是, 不要用錢楊哄著孩子做家務, 要使孩子做家務變成一種自覺自願的行動。 用錢物哄編的辦法, 可能一時奏效, 但是不會長久的, 也不利於培養孩子的良好習慣。 對孩子的勞動, 最好的報酬是當著別人的面給予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