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常認為不糾纏不休地向父母親要零食或玩具的孩子是好孩子, 其實不然。 沒有一點欲望的孩子只能稱之為乖孩子, 而不能認為是精神發展十全十美的好孩子。 嘴上說“我要、我要”, 但在表示自己的欲望後, 能經得起不滿足自己欲望、約束得住自己的孩子, 才是真正的好孩子。 孩子的這種能經得起約束的能力叫做自製適應力。 許多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具有這種良好的習慣, 但往往事與願違。 有的孩子被放縱得沒有一點自製力;有的孩子則由於家長的教育方法不當, 自製力受到過分壓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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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欲望隨年齡的增長而有所不同。 如幼兒期從要糖果、飲料開始, 到要玩具、連環畫等;學齡期首先是要各種文具, 再就想要望遠鏡、高級玩具等, 在中學或高中時期, 需要高價商品、甚至希望持有金錢的欲望等, 如果孩子的這些欲望都得到滿足, 就會使孩子產生一種“一切為我所需”的觀念, 心目中很少為他人著想。 一旦任性的欲望得不到滿足時, 暴力的情緒就會發作, 以致出現毆打父母、居於父母之上、為所欲為、突然離家出走等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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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控制孩子的這種欲望有時很不容易, 在這裡要特別注意成人與他們的關係, 比如:
(1)老年人與孫輩的關係。 在家裡或鄰近有老年人的情況下, 孩子的物質和金錢欲望很容易得到滿足。 老年人容易百般順從孩子, 以某種物質和金錢的許願來換取孩子的歡心或暫時的安寧。 這極易滋長孩子的任性、霸道。
(2)父子之間的關係。 由於兒女稀少, 生活條件逐漸優越, 父親溺愛兒女的趨勢在增長。 做父親的認為平時很少同孩子在一起玩, 因此就以滿足孩子的物質和金錢欲望來彌補做爸爸的“過錯”。 還有不加選擇地帶孩子去看兒童不應接受的音樂、戲劇、電影, 從而使孩子出現早戀等不正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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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子之間的關係。 根據某些調查, 在兒童1~8歲時就應當培養他們的自製能力。 可是, 不少母親出於慈母之心, 這時總是想方設法滿足孩子的各種欲望, 使孩子變得任性、自私。 做母親的培養兒女的自製力, 應該在乳嬰的後半期即可開始。 首先是控制小兒的飲食欲望, 也就是說培養小兒的忍耐性, 但注意到了一定時間, 就應滿足小兒的飲食欲望, 以免小兒對母親失去信任。
還要養成一種習慣, 即只在生日或節日的時候, 才買玩具等作為禮物贈送給孩子, 不要養成一到玩具店, 就哭鬧著要買這買那的習慣。 對10歲以上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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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參加家務勞動, 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如準備和收拾飯桌, 4~5歲的孩子就可以參加;有些孩子願做的小事, 應儘量給予機會, 即使失敗, 也不要橫加指責, 以免挫傷其積極性, 必須隨時指教, 幫助孩子獲得成功。 要注意培養孩子獨立生活的習慣和自助能力, 如吃飯、穿脫衣服、大小便等, 即使花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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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成人在允許之前, 要充分估計到孩子的能力限度。 例如可以通過爬樹、登山等培養孩子的意志;也可以進行較長距離的郊遊來培養孩子的耐力。 這些活動不僅對孩子的精神健康極為重要, 而且對孩子的體質健康也很有效益。
希望家長們、尤其是年輕的父母積極探索和掌握培養孩子自製力的有效方法, 幫助孩子成為意志堅強的新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