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良好品質和健全人格的形成, 需要正面表揚和鼓勵, 也需要從反面進行批評和教育, 有時還要從失落的痛苦中加以引導, 引起自責, 自省自勵。
我的女兒很喜歡金魚, 常趁我們不注意偷偷地把金魚從魚缸里撈出來玩, 其結果自然是金魚一條接一條地死去。 我和丈夫耐心地教育她, 但收效甚微。 后來, 我想到了盧梭提出的“自然后果法”, 就是讓兒童憑自己的直接經驗去接受教育, 體會自己所犯錯誤的自然后果, 從而學會怎樣去服從自然的法則。 我想, 何不試試這個方法, 也許可以奏效呢!
于是,
Advertisiment
對于三四歲的幼兒, 單靠正面教育是不夠的, 適當采用“自然后果法”, 有時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父母應該讓孩子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以培養他們的責任感。 要讓孩子懂得, 如果是自己辦錯了事, 責任就該自己負, 從而使其引以為戒, 不犯或少犯類似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