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有位朋友, 他兒子今年8歲, 孩子對父母的態度不友好。 比如, 該吃晚飯了, 讓他收拾一下桌子, 孩子回答:“我不想收拾!”我的朋友就讓孩子寫下“我要尊敬父母”的字條, 每次態度粗魯時, 便拿給他看, 並且重犯一次, 多寫一遍。 孩子每次被罰寫時情緒都很大, 可到了第9次, 寫到一半他便哭了。 從那以後, 孩子的態度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 對父母變得尊敬、體貼了。 這事讓我覺得很神奇, 很想知道這是為什麼?
答:羞愧是極端的尷尬, 是覺得自己沒能滿足他人的期望時產生的, 羞愧遠比正面情感更能給人留下深刻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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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規定要前後一致, 對違反後的懲罰力度也要前後一致。 確保懲罰公平、適度、有效。
2. 如果孩子超過10歲, 破壞了重要規定, 且沒有受到懲罰, 那麼就讓他自己列出懲罰措施, 由朋友等中間人決定採取何種懲罰。 一般情況下, 這種辦法能刺激孩子對自己產生較高的期望, 並努力實現這些期望。
3. 孩子的行為如果傷害了他人, 那麼你的反應一定要比平常強烈些, 在懲罰他的同時, 不要害怕表達自己強烈的情感。 如果這種情感讓孩子不安, 也不要很快安慰他。 這會讓他內疚, 下次他就不會再這樣辦事不加考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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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視道歉, 書面道歉與口頭道歉相結合, 如果孩子道歉不真心, 不要輕易放棄, 而是不斷地要求他道歉, 直到他在情感上做出反應為止。
總之, 負面情感或許會讓人感覺不舒服, 但是你必須相信:羞愧和內疚等負面情感不是壞的情感, 只要恰當使用, 便能有利於培養有道德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