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良好品質和健全人格的形成,
需要正面表揚和鼓勵,
也需要從反面進行批評和教育,
有時還要從失落的痛苦中加以引導,
引起自責,
自省自勵。
我的女兒很喜歡金魚,
常趁我們不注意偷偷地把金魚從魚缸裡撈出來玩,
其結果自然是金魚一條接一條地死去。
我和丈夫耐心地教育她,
但收效甚微。
後來,
我想到了盧梭提出的“自然後果法”,
就是讓兒童憑自己的直接經驗去接受教育,
體會自己所犯錯誤的自然後果,
從而學會怎樣去服從自然的法則。
我想,
何不試試這個方法,
也許可以奏效呢!
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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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三四歲的幼兒, 單靠正面教育是不夠的, 適當採用“自然後果法”, 有時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父母應該讓孩子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以培養他們的責任感。 要讓孩子懂得, 如果是自己辦錯了事, 責任就該自己負, 從而使其引以為戒, 不犯或少犯類似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