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性, 是指一個人知道並且能自己作主該做什麼和不該做什麼的品質。
有成就的人必然是一個自主的人。 培養孩子的獨立自主意識和能力, 一個最基本的方法就是滿足、鼓勵孩子的合理要求。
這裡的合理要求包括:要求自己做適宜、積極的事和拒絕他人不恰當的要求等。 這種自主行動是孩子自發的自願的, 所以更容易堅持, 更能促進孩子的自主發展。
然而, 在現實生活中, 許多父母更多地把兒童當作弱小被動的保護對象, 而較少地把他們當作積極主動的權利主體來對待, 往往把自己的意志和價值標準強加給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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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和願意做的事, 或是堅持他自己積極而有意義的想法, 不只是為了做好一件事, 其意義更在於培養孩子良好的行為習慣、思考問題的方式和積極做事的意識與能力。 孩子思考問題的積極主動性、獨創性、新穎性, 都是通過一件件的小事養成的, 而這些良好品質最初就表現在孩子對一些行為或活動的合理要求上。
因此, 對父母來說, 非常重要的, 就是首先要分清孩子哪些要求是合理的, 哪些是不適宜的任性的表現。 一般來說, 好學、好問、生活自理, 幫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 甚至不願意做超出其能力的事, 都是積極自主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