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桐一天天地長大, 我們在不斷地放權, 給了她更多的自由。
兩歲左右, 桐桐強烈要求衣服自己穿、自己脫。
她笨手笨腳地脫完衣服, 拉上被子, 然後從被窩裡露出個小腦袋, 得意地笑。
每每這個時候, 我會誇她一句:“呀, 小傢伙, 自己會脫衣服啦, 真棒呀!”
桐桐聽後, 會更加滿足。
進入幼稚園後, 桐桐的學習用品多了。 每次我幫她買回來時, 她會說:“不要, 我要自
己選。 ”
我只好帶上她一起去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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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興地說:“爸爸, 要這個!”
我看過後, 會誇她:“嗯, 不錯, 桐桐挺會選的呀。 ”
再後來, 這類東西都是她自己拿零花錢去買了, 我不再過問。
桐桐上學後, 我決定定時定量給她零花錢。 這筆錢, 我完全交給桐桐, 由她來管理, 我
不多問。
有一次, 妻子問我:“每個星期你給她那麼多零花錢, 也從不過問一下, 不怕她亂花呀?”
我勸妻子說:“我不問, 你也別問。 錢給她了, 支配權就是她的了, 我們要充分地信任
她, 不應該懷疑她的能力。 ”
其實, 人都是這樣, 你越是相信他, 他越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你越是防著他, 他越不
讓你省心, 不斷地與你“鬥智鬥勇”。 老闆之于員工, 老師之于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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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 我給她提了幾個建議。 比如, 可以學著記帳, 可以把沒用完的錢, 先存在存錢罐裡。 其他的, 就由她來決定了。
把管理零花錢的權利交給桐桐後, 我只是偶爾會問她:“今天花的錢記帳了沒有?”“剩
下的錢存起來了嗎?”其餘的, 我從不多問。
桐桐看我們信任她, 果然把錢管得好好的。
我知道, 我給桐桐自由, 她反倒多了幾分責任感。 因為爸爸媽媽信任她, 把權利交給了
她, 那做好做壞, 就是她的責任了。
這樣, 桐桐變得很獨立, 許多事情都不依賴我們了, 例如穿衣、吃飯、整理房間這類的
事, 她都能做得很好。
事實上, 只有培養孩子對自己事情的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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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的獨立性和做事能力也才能逐漸得到增強和提高。
我這才發現, 願意無條件地信賴、支持孩子, 就是給孩子一份深厚的愛呀。
桐桐大一點了, 我常常把一些事交給她, 讓她幫我去完成。
每一次桐桐接到任務, 都會很重視, 然後認真地去完成。 有一次, 我讓她幫我把幾本書
送給小趙叔叔, 她抱起書, 小心翼翼地去了。
小趙一開門, 看見書是桐桐送來的, 直誇她能幹, 都能幫忙幹活了。 桐桐被誇獎了, 一
回來就告訴了我。
就這樣, 我常請桐桐幫忙, 桐桐和我的關係更親密了。
桐桐越來越信任我, 她的小秘密、小煩惱都會告訴我。 後來, 妻子笑著說我和桐桐不太
像父女, 有點兒像忘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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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後很得意, 告訴妻子:“能夠做桐桐的朋友, 我是非常榮幸的。 ”
妻子低聲說:“你是太愛桐桐了, 都快愛得沒形了。 ”
其實, 我知道, 孩子從父母那兒得到了信心和溫暖, 得到了支持和鼓勵, 才願意敞開心
扉和父母做朋友。 這一份信賴, 正緣于父母無條件的愛孩子, 接納孩子。
我愛桐桐, 也想做她的朋友, 所以, 我給她自由, 不斷地傳遞著我的愛, 終於獲得了桐
桐的認可, 把我當成朋友了。
父母對孩子的愛是無界的, 如果施愛得當, 就能夠迅速“俘獲”孩子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