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管教孩子,
讓孩子明白什麼是“綠燈區行為”(可行的行為)、什麼是“紅燈區行為”(禁止的行為),
這是非常重要的。
“紅燈區行為”,
限制一定要具體,
溝通一定要明確。
不要給年幼的孩子模棱兩可、不好把握的概念。
如孩子踢打父母的行為,
不要說“輕輕的可以,
重重的不可以”,
應該告訴他:“完全不可以,
輕輕的也不行。
”
2、對“紅燈區行為”,
父母制止的態度一定要堅決。
如夏天,
規定孩子一天吃一支冰棒,
孩子要求吃第二支,
父母制止一定要堅決:“一支就是一支”。
特別不能因為孩子吵鬧,
或者家裡有客人而破例。
但父母在規定什麼為“紅燈區行為”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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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要謹慎,
一經確定,
輕易不要改變。
有時候,
父母會覺得已經規定的“紅燈區行為”的確不甚合理,
那麼,
作出改變的時間不應是在“孩子因此吵鬧”的時候,
而是在另—個適當的時候,
孩子情緒正常的情況下,
如飯桌上,
或者臨睡前,
明確告訴孩子“明天開始”新的行為規定。
父母一定要記得:對年幼的孩子,
不要讓他覺得,
他吵鬧能夠使父母改變主意。
而對於年長的孩子,
父母則應該讓他知道,
如果他的意見是有道理的,
父母會考慮改變。
讓孩子敢於據理力爭,
學會據理力爭同樣是非常重要的。
3、但制止“紅燈區行為”不容易,
常常會引發孩子吵鬧、發脾氣。
因此,
父母需要運用一些溝通的技巧和教育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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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到了該睡覺的時間,
孩子卻不願意去睡。
如果父母堅持,
可能引發一場不愉快。
如果常常為了堅持按時睡覺的規定,
而孩子含著眼淚進入夢鄉,
也不是讓父母安心的事。
所以,
怎樣才能既不破原來的規定,
又能讓孩子愉快上床?需要運用—點技巧。
對於年幼的孩子,
可以採用遊戲法。
如把被子當作“一隻大信封”,
孩子就是“一封信”。
父母說:寄信的時間又到了,
佳佳快到大信封裡去躺好!也可以讓孩子上床後給他講一個故事。
但要說好“只講一個”,
不要講兩個以上,
否則,
你將自討苦吃。
一些孩子早上沒有睡醒,
不肯起床。
結果往往孩子哭,
媽媽怨,
爸爸生悶氣,
全家不愉快。
而遊戲能夠趕走孩子的瞌睡。
父母可以一邊說,
“信”寄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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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看看,
寄來了什麼?一邊幫助孩子起來穿衣服。
也可以對孩子說:今天,
我是幼稚園阿姨,
你是小朋友××(孩子班裡某個小朋友的名字,
不是孩子自己的名字),
××,
你是自己起床呢,
還是阿姨幫你起床?這樣孩子覺得很有趣,
瞌睡自然就醒了。
4、父母和孩子的爭執,
許多是因為作息時間的安排和身體活動的許可。
父母要理解,
兒童期的生活本來就充滿了許多約束、規定和挫折。
因此,
父母在下禁令制止“紅燈區行為”的同時,
最好盡可能告訴孩子什麼是可行的。
比如,
很多父母習慣對孩子發“禁令”:“不要扔積木!”“不要在沙發床上跳,
床要跳壞的!”“不要在牆上亂塗!”如此等等,
這樣的“禁令”能夠暫時制止孩子的行為,
但過不了多久,
孩子馬上又重闖“紅燈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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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孩子被制止了“這個行為”以後,
卻不知道什麼行為是可行的,
是可以替代的。
而他的情緒或他的身體,
需要R
20;這樣的行為”。
良好的溝通是,
父母在制止孩子的非期望行為的同時指出可以允許、可以替代的行為。
如孩子因為生氣“扔積木”,
父母可以告訴他,
“不能扔積木,
枕頭可以扔。
”這樣,
他的氣惱就可以用“扔枕頭”泄放。
如果僅僅制止他“扔積木”,
孩子的生氣情緒沒處泄放,
壓抑下去,
就會引發其他偏差行為。
再比如,
制止孩子在沙發床上跳的同時可以告訴孩子“以後帶你到公園裡去跳蹦蹦床”。
條件許可的家庭,
最好給孩子提供一個可供他隨意跳躍的有彈性的墊子。
因為孩子在沙發床上跳,
有一種身體彈跳、平衡的特別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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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制止他“不要跳”,
孩子身體活動的這種特別體驗就被剝奪了。
而孩子在牆上亂塗亂抹,
更是孩子最初表現出來的主動學習行為。
父母可以制止他在牆上塗抹,
但同時要告訴他,
“你可以在紙上畫”。
有條件的家庭,
還可以在牆上掛塊小黑板或大白板供孩子塗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