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意識這個概念,很多大人都不見得確實瞭解,
對孩子來說是不是更生疏了?
這麼小的孩子,就需要培養“物權”概念嗎?
培養“物權”概念對孩子的成長有什麼重要意義呢?
有沒有意義,還是讓我們一起先來瞭解看看。
“是我的東西就是不讓你送給別人”
有一天, 媽媽想收拾一些菲菲實在穿不了的衣服和菲菲已經不愛玩的玩具送給菲菲的小表妹, 可菲菲一看到媽媽往包裡裝這些東西, 就上來拼命搶奪, 還大聲哭著說:“你幹嘛把我的東西送給別人, 就是不讓你送給別人!”
媽媽講了半天道理也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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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她, 幫助她:菲菲這種行為在許多3歲左右孩子身上都發生過, 甚至有的孩子寧可發脾氣把玩具摔壞也不肯給別人玩。 菲菲媽不要感到太生氣, 因為, 這期間的孩子正處於自我中心反抗期, 這期間一個特別明顯的標誌就是把所有屬於自己的物品都貼上一個無形的“物權”標籤, 也就是她心中真心實意地認為:這些東西既然是我穿過用過和玩過的, 既然是父母或別人送給我的, 我就有所有權和支配權, 我扔掉也不給別人, 這是我的自由。
“物權”概念是孩子與重要他人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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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這時“物權”概念具有獨佔排他性, 孩子也顯得非常“不近人情”, 但這只是“物權”概念發展中的不靈活表現, 經過爸爸媽媽的耐心引導, 通過與小夥伴朝夕相處共同遊戲中培養的情感, 漸漸的, 孩子會走出自我中心的不利因素, 同時還保留了因擁有“物權”而獲得的自尊和安全感。
“我在動作,我要表達!”
兩歲半的游遊特別愛摔砸玩具, 越說他砸得越厲害, 多貴的東西都敢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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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說, 現在她已經在“鬥爭”中培養出“豐富的經驗”, 當她和游游對峙時, 游遊的眼神開始到處看、手到處抓的時候, 爸爸媽媽趕緊把游遊能抓到的東西拿開, 否則就會被兒子當發洩工具毀壞。 可是, 媽媽更加苦惱的是, 當游遊抓不到東西摔砸時, 他就打自己, 媽媽真怕孩子是不是有什麼心理健康問題。
理解他, 幫助他:兩三歲期間的思維正處於直覺動作思維期間, 而游遊尤其是屬於對動作很敏感, 動作神經系統很“發達”的孩子, 這樣的孩子特別喜歡用動作代替語言表達需求。 無論他喜歡一個人還是不喜歡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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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建議游游媽媽把貴重的東西收起來, 儘量給孩子準備一些摔不壞的玩具和物品, 如塑膠和毛絨的東西, 一方面讓孩子滿足直覺動作思維發展的需求, 另一方面可以盡情宣洩心中的情緒情感, 當孩子慢慢平靜下來之後, 媽媽再輕聲跟孩子講道理, 孩子的變化會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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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的玩具總被他們搶?”
要說兩歲多的霄霄可不像我們上面提到的菲菲和游遊那樣“厲害”, 但霄霄也讓媽媽有一點特別發愁:霄霄太老實、太軟弱, 在外面玩容易受欺負不說, 只要霄霄一拿玩具出來, 就有孩子圍上來, 看好了就上手搶, 霄霄只能在原地咧著嘴哭, 那時媽媽心想:怎麼這麼窩囊, 你倒是搶呀, 自己的東西有什麼害怕的, 跟你爸一樣, 沒出息!
理解她, 幫助她:通常總受欺負的孩子先天氣質類型特別弱, 而氣質弱的人在遇到競爭和壓力大的情況時, 往往採取退縮的方式, 他們的神經受不了太激烈的刺激。 但往往這些氣質弱的孩子在“謙讓”性退縮之後也會感到惱怒甚至屈辱,對於自尊是一種極大的傷害,因此,家長要對這類孩子進行強化自我意識的訓練。
人的先天氣質不是一成不變的,3歲之前是氣質轉型的關鍵期,那些自我意識薄弱總是受欺負被人搶玩具的孩子,往往對自己的玩具沒有“物權”概念或有這種概念不會堅持自己的權利。家長要在家裡為孩子設立專門角落擺放他的東西,經常用孩子的優點來鼓勵他,在孩子有獨立想法和需求時儘量耐心尊重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在家裡很有“物權”概念很稱王,而在外面卻容易被人搶玩具的話,家長就更要注意孩子的心理健康問題了。家庭教養不一致往往是孩子產生這種矛盾行為的主要原因,而對於孩子來說,要限制孩子在家裡的權利,並且多為孩子創造交往的機會,在交往中培養孩子的自主意識。
“我要,我要,我就要!”
濤濤在他們這個院子裡特別有名,而一上幼稚園,第一天就讓小托班的老師都認識了他。為什麼呢?濤濤身材比一般同齡孩子長得高而且壯,力氣也特別大,無論他手裡在玩什麼玩具,只要小朋友手裡有別的玩具,他一定要去搶過來,小朋友如果不給,他就大打出手。濤濤媽媽特別害怕別人告狀,每次媽媽一去幼稚園接濤濤,如果老師或某個家長來找她說話,她很擔心是因為濤濤又淘氣了,又打小朋友了,又搶人家東西了等等。
媽媽在家也教育濤濤。一次家裡來了小朋友,因為他不肯給小朋友玩具又把小朋友打哭了,媽媽教育不成,甚至也用兒子經常使用的“武力”方式來“鎮壓”濤濤,而且還上前試圖從兒子手裡把玩具搶出來,但她發現,濤濤根本不怕她,手裡死死地攥住小汽車就是不撒手,意志堅強如“共產黨員”。
理解他,幫助他:和游遊一樣,濤濤會經常用動作來“說話”,同時,濤濤還有一個得天獨厚的“優勢”,那就是他不但意志堅強,而且力氣很大,在同齡甚至大一些的孩子中,他這樣的孩子遇不到對手,所以很少有受欺負的經驗,也很少有受傷的經驗,因此很難有機會設身處地感受別人的感受來調整自己的行為。濤濤的個性應該是屬於“小霸王”類型,對於如此這般精力充沛、佔有欲控制欲特別強的孩子,爸爸媽媽要格外注意培養他尊重別人的“物權”觀念, 具體做法可以是:孩子有分享表現時要讚美孩子,搶了別人的玩具家長要帶孩子道歉,堅持原則限制孩子的不合理欲望,家長要藝術地表達親情,建立良好有效的親子關係。
如何建立寶寶的物權觀念呢?
1歲半左右,寶寶正處於語言、動作的迅速發展期,同時也是孩子的物權意識的萌芽期,這個期間,孩子有時會通過語言,有時會用動作來佔有自己喜歡的玩具和東西,因此,這個年齡階段是培養孩子學習健康交往,培養良好個性的開端。孩子霸道,不懂得尊重別人的物權,的確令父母擔憂。除了及時矯正孩子不當的行為外,最重要的是,瞭解其背後原因,防範孩子的壞習慣,如打架、霸道等出現。那麼日常生活中,父母應怎樣教導孩子尊重別人的物權呢?
● 灌輸“輪流”、“借用”的觀念
通常孩子搶奪或撕毀別人的東西,有可能是因為好奇,此時父母應趁機灌輸孩子“輪流”、“借用”的觀念。告訴他:“長針走到5的時候,你才可以玩那些拼圖,現在讓弟弟先玩。”或是“那是姐姐的彩色筆,你要先問姐姐願不願意借給你!”
● 訂立規矩
鼓勵孩子想要什麼要跟大人講,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別人家裡,什麼東西是可以拿的,什麼是不可以的。最基本的規矩是:“想要什麼,在拿起來之前,先詢問大人可不可以。”
● 讓孩子知道凡事要商量
孩子還小,也許不瞭解為什麼看到喜歡的東西不能拿走,這時家長可以這樣回應他們:“如果你想要這個東西,可以告訴媽媽,讓我看看可不可以?”讓親子之間,可以有“談”和“商量”的餘地。
● 明白“偷”與“借”的差別
父母必須讓孩子明瞭借與偷之間的差異及其不同的後果,當你對孩子說:“不可以偷拿別人的東西”時,讓他瞭解“偷”,是不對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 為拿(偷)東西付出代價
為了幫助孩子瞭解,隨意拿人家東西是不對的行為,是需付出代價的。當孩子有不當行為時,父母可以罰他做一些額外的工作,或是要他放棄一樣他很珍愛的物品,讓他同樣感到失去喜愛東西的痛苦感受。
● 將拿(偷)的東西歸還
孩子拿(偷)了別人的東西,還得自己歸還;如果有必要,父母可以陪同孩子一起去。父母若發現孩子拿(偷)別人東西時,應先瞭解其動機,再做適當的處理。父母可以批評和處罰他,但不要忘記孩子也有自尊心,父母若能尊重孩子,孩子就學會尊重自己,有了自尊心,就不會輕易去拿(偷),或是做其他不好的事了。
● 學習分享
當家中來小朋友作客時,正是大孩子學習分享的最佳時機,父母可以請大孩子為小Baby拿奶瓶、遞尿片或說故事,賦予他責任感和使命感,借此方式讓他跨過成長的門檻。
● 重承諾
處理孩子搶奪別人東西時,父母千萬不要使用哄騙的方式。如隨口承諾:“你先把東西還給別人,以後媽媽再買給你。”說完也就忘了,孩子一旦有受騙的感覺,下次就很難再相信父母的話了。
● 適時的讚美
如果經過父母的解釋、教導,孩子逐漸改正了壞習慣,父母應適時地給予孩子讚美和鼓勵,如:“你真乖,媽媽很高興你這樣做。”孩子便會知道這個行為是媽媽喜歡的,在鼓勵和讚美之下,他自然會慢慢養成良好的社會行為。
● 堅持原則
父母對孩子訂出獎懲規則後,就要切實遵守。千萬不要為了貪圖方便或疏忽,今天可以,明天卻又不可以,朝令夕改,會使孩子莫名其妙,產生混淆不清的誤導。
● 有效的親子關係
良好的親子對話是很重要的,借著溝通可瞭解孩子內心的想法,並鼓勵他說出生活中所發生的大小事,便可提早防範許多觀念上的偏差或不良的行為。
尊重孩子物權意識的4個理由
在明確和尊重孩子物權的過程中,能使孩子不斷感受到父母長輩對自己的愛,不斷增強對父母、對家庭的感激、熱愛之情,成人給的小物品,很可能被孩子作為濃情之物留至終生。如讓孩子保管自己嬰兒時所戴的母親親手製作的小帽子,可以常常使孩子受到母子情深的教育(當然要給孩子提供存放這些物品的小箱子)。
尊重孩子的物權,能不斷使孩子感到自己是這些物品的真正主人,自豪感、責任感、小主人精神、自主意識、自信心會隨之增強,這對減少孩子的依賴性,逐步改變孩子的依附地位是很有好處的。
尊重孩子的物權,能鍛煉孩子的獨立生活能力。孩子在整理、擺放、使用、保管物品的過程中,也是一種管理能力、動手能力、工作態度、勞動習慣、愛護勞動成果的優良品德的培養過程,孩子在這個過程中接受教育是主動、自然而全面的。
尊重孩子的物權,會使家庭生活更加愉悅、充實、有趣,更加井井有條。家裡添了小幫手,小主人會把自己的物品歸類整理拾掇,大大減少亂丟亂扔現象。
怎樣尊重孩子的物權呢?
做尊重孩子物權的有心人,每給孩子添置一件物品時,就要向孩子說明:“這是送給你的”,然後,一定要介紹這件物品的名稱、主要用途、使用方法、使用時應注意什麼,幫助孩子給新物品找個合適的位置擺放好。
幫助和指導孩子對物品進行登記。如圖畫登記法,畫一支槍表示有一支槍,並寫上年月日。成人要為孩子準備合適的物品登記本,向孩子講解如何進行物品登記可以管理好自己的物品。家長和孩子可以共同協商,創造出許多有趣的行之有效的登記方法。
幫助和指導孩子定期清點和整理自己的物品,進行分類存放和取用。成人再忙,也要抽時間帶領孩子定期做這件事,孩子年幼,成人不幫助不指導是達不到目的的。成人包辦代替也不行,一定要有耐心、有恒心幫助孩子樹立自己的物權意識,在活動中管理好自己的物品,一旦形成良好習慣,孩子能獨立完成,成人也就可放手了。
但往往這些氣質弱的孩子在“謙讓”性退縮之後也會感到惱怒甚至屈辱,對於自尊是一種極大的傷害,因此,家長要對這類孩子進行強化自我意識的訓練。人的先天氣質不是一成不變的,3歲之前是氣質轉型的關鍵期,那些自我意識薄弱總是受欺負被人搶玩具的孩子,往往對自己的玩具沒有“物權”概念或有這種概念不會堅持自己的權利。家長要在家裡為孩子設立專門角落擺放他的東西,經常用孩子的優點來鼓勵他,在孩子有獨立想法和需求時儘量耐心尊重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在家裡很有“物權”概念很稱王,而在外面卻容易被人搶玩具的話,家長就更要注意孩子的心理健康問題了。家庭教養不一致往往是孩子產生這種矛盾行為的主要原因,而對於孩子來說,要限制孩子在家裡的權利,並且多為孩子創造交往的機會,在交往中培養孩子的自主意識。
“我要,我要,我就要!”
濤濤在他們這個院子裡特別有名,而一上幼稚園,第一天就讓小托班的老師都認識了他。為什麼呢?濤濤身材比一般同齡孩子長得高而且壯,力氣也特別大,無論他手裡在玩什麼玩具,只要小朋友手裡有別的玩具,他一定要去搶過來,小朋友如果不給,他就大打出手。濤濤媽媽特別害怕別人告狀,每次媽媽一去幼稚園接濤濤,如果老師或某個家長來找她說話,她很擔心是因為濤濤又淘氣了,又打小朋友了,又搶人家東西了等等。
媽媽在家也教育濤濤。一次家裡來了小朋友,因為他不肯給小朋友玩具又把小朋友打哭了,媽媽教育不成,甚至也用兒子經常使用的“武力”方式來“鎮壓”濤濤,而且還上前試圖從兒子手裡把玩具搶出來,但她發現,濤濤根本不怕她,手裡死死地攥住小汽車就是不撒手,意志堅強如“共產黨員”。
理解他,幫助他:和游遊一樣,濤濤會經常用動作來“說話”,同時,濤濤還有一個得天獨厚的“優勢”,那就是他不但意志堅強,而且力氣很大,在同齡甚至大一些的孩子中,他這樣的孩子遇不到對手,所以很少有受欺負的經驗,也很少有受傷的經驗,因此很難有機會設身處地感受別人的感受來調整自己的行為。濤濤的個性應該是屬於“小霸王”類型,對於如此這般精力充沛、佔有欲控制欲特別強的孩子,爸爸媽媽要格外注意培養他尊重別人的“物權”觀念, 具體做法可以是:孩子有分享表現時要讚美孩子,搶了別人的玩具家長要帶孩子道歉,堅持原則限制孩子的不合理欲望,家長要藝術地表達親情,建立良好有效的親子關係。
如何建立寶寶的物權觀念呢?
1歲半左右,寶寶正處於語言、動作的迅速發展期,同時也是孩子的物權意識的萌芽期,這個期間,孩子有時會通過語言,有時會用動作來佔有自己喜歡的玩具和東西,因此,這個年齡階段是培養孩子學習健康交往,培養良好個性的開端。孩子霸道,不懂得尊重別人的物權,的確令父母擔憂。除了及時矯正孩子不當的行為外,最重要的是,瞭解其背後原因,防範孩子的壞習慣,如打架、霸道等出現。那麼日常生活中,父母應怎樣教導孩子尊重別人的物權呢?
● 灌輸“輪流”、“借用”的觀念
通常孩子搶奪或撕毀別人的東西,有可能是因為好奇,此時父母應趁機灌輸孩子“輪流”、“借用”的觀念。告訴他:“長針走到5的時候,你才可以玩那些拼圖,現在讓弟弟先玩。”或是“那是姐姐的彩色筆,你要先問姐姐願不願意借給你!”
● 訂立規矩
鼓勵孩子想要什麼要跟大人講,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別人家裡,什麼東西是可以拿的,什麼是不可以的。最基本的規矩是:“想要什麼,在拿起來之前,先詢問大人可不可以。”
● 讓孩子知道凡事要商量
孩子還小,也許不瞭解為什麼看到喜歡的東西不能拿走,這時家長可以這樣回應他們:“如果你想要這個東西,可以告訴媽媽,讓我看看可不可以?”讓親子之間,可以有“談”和“商量”的餘地。
● 明白“偷”與“借”的差別
父母必須讓孩子明瞭借與偷之間的差異及其不同的後果,當你對孩子說:“不可以偷拿別人的東西”時,讓他瞭解“偷”,是不對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 為拿(偷)東西付出代價
為了幫助孩子瞭解,隨意拿人家東西是不對的行為,是需付出代價的。當孩子有不當行為時,父母可以罰他做一些額外的工作,或是要他放棄一樣他很珍愛的物品,讓他同樣感到失去喜愛東西的痛苦感受。
● 將拿(偷)的東西歸還
孩子拿(偷)了別人的東西,還得自己歸還;如果有必要,父母可以陪同孩子一起去。父母若發現孩子拿(偷)別人東西時,應先瞭解其動機,再做適當的處理。父母可以批評和處罰他,但不要忘記孩子也有自尊心,父母若能尊重孩子,孩子就學會尊重自己,有了自尊心,就不會輕易去拿(偷),或是做其他不好的事了。
● 學習分享
當家中來小朋友作客時,正是大孩子學習分享的最佳時機,父母可以請大孩子為小Baby拿奶瓶、遞尿片或說故事,賦予他責任感和使命感,借此方式讓他跨過成長的門檻。
● 重承諾
處理孩子搶奪別人東西時,父母千萬不要使用哄騙的方式。如隨口承諾:“你先把東西還給別人,以後媽媽再買給你。”說完也就忘了,孩子一旦有受騙的感覺,下次就很難再相信父母的話了。
● 適時的讚美
如果經過父母的解釋、教導,孩子逐漸改正了壞習慣,父母應適時地給予孩子讚美和鼓勵,如:“你真乖,媽媽很高興你這樣做。”孩子便會知道這個行為是媽媽喜歡的,在鼓勵和讚美之下,他自然會慢慢養成良好的社會行為。
● 堅持原則
父母對孩子訂出獎懲規則後,就要切實遵守。千萬不要為了貪圖方便或疏忽,今天可以,明天卻又不可以,朝令夕改,會使孩子莫名其妙,產生混淆不清的誤導。
● 有效的親子關係
良好的親子對話是很重要的,借著溝通可瞭解孩子內心的想法,並鼓勵他說出生活中所發生的大小事,便可提早防範許多觀念上的偏差或不良的行為。
尊重孩子物權意識的4個理由
在明確和尊重孩子物權的過程中,能使孩子不斷感受到父母長輩對自己的愛,不斷增強對父母、對家庭的感激、熱愛之情,成人給的小物品,很可能被孩子作為濃情之物留至終生。如讓孩子保管自己嬰兒時所戴的母親親手製作的小帽子,可以常常使孩子受到母子情深的教育(當然要給孩子提供存放這些物品的小箱子)。
尊重孩子的物權,能不斷使孩子感到自己是這些物品的真正主人,自豪感、責任感、小主人精神、自主意識、自信心會隨之增強,這對減少孩子的依賴性,逐步改變孩子的依附地位是很有好處的。
尊重孩子的物權,能鍛煉孩子的獨立生活能力。孩子在整理、擺放、使用、保管物品的過程中,也是一種管理能力、動手能力、工作態度、勞動習慣、愛護勞動成果的優良品德的培養過程,孩子在這個過程中接受教育是主動、自然而全面的。
尊重孩子的物權,會使家庭生活更加愉悅、充實、有趣,更加井井有條。家裡添了小幫手,小主人會把自己的物品歸類整理拾掇,大大減少亂丟亂扔現象。
怎樣尊重孩子的物權呢?
做尊重孩子物權的有心人,每給孩子添置一件物品時,就要向孩子說明:“這是送給你的”,然後,一定要介紹這件物品的名稱、主要用途、使用方法、使用時應注意什麼,幫助孩子給新物品找個合適的位置擺放好。
幫助和指導孩子對物品進行登記。如圖畫登記法,畫一支槍表示有一支槍,並寫上年月日。成人要為孩子準備合適的物品登記本,向孩子講解如何進行物品登記可以管理好自己的物品。家長和孩子可以共同協商,創造出許多有趣的行之有效的登記方法。
幫助和指導孩子定期清點和整理自己的物品,進行分類存放和取用。成人再忙,也要抽時間帶領孩子定期做這件事,孩子年幼,成人不幫助不指導是達不到目的的。成人包辦代替也不行,一定要有耐心、有恒心幫助孩子樹立自己的物權意識,在活動中管理好自己的物品,一旦形成良好習慣,孩子能獨立完成,成人也就可放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