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生長發育有著自己的節奏, 抬頭、翻 身、爬、坐、站、走等都有它們固定的時間規律, 每個動作技能的獲得都並非一日之功, 需要在生理機能已經成熟的情況下, 經過反復地練習才能夠實現, 是一個從 量變到質變的過程, 因此媽媽切不可因為寶寶某一日在大動作上的顯著階段性進步, 而誤以為寶寶可以過分活動。 例如原本抱著寶寶都小心翼翼的媽媽, 突然有一天發現寶寶會爬了, 便認為寶寶的運動能力出現了質的飛躍, 就架起寶寶的腋窩讓他在自己的腿上蹦跳, 殊不知這樣的做法不僅起不到訓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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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早站立和跳, 不利於嬰兒下肢發育, 容易損傷膝關節, 造成今後的O型或X型腿, 更有甚者, 會因用力不均造成寶寶肩關節或是髖關節脫臼等嚴重後果。 所以, 3-4個月的寶寶是應禁止在爸爸媽媽的腿上蹦跳, 如果媽媽想讓寶寶進行運動, 可以鼓勵他多複習已經學會的動作。
媽媽一定要謹記的是, 寶寶的生長發育是符合自然的規律的, 父母可以幫助寶寶進行鍛煉, 但卻不能幫助寶寶進入下一發展階段。 當寶寶學會爬行的時候媽媽可以鼓勵寶寶多爬行, 當寶寶主動有要站立的意願的時候媽媽可以伸出援手, 但不應督促甚至是強迫寶寶開始學習他還力所不能及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