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歲嬰兒喜歡探索、觸摸, 視覺、聽覺都在發展, 注意力不穩定, 1歲左右開始出現言語, 他們喜歡將小東西放入較大盒子內;喜歡打開瓶蓋, 滾球、推不倒翁, 玩積木和套盒。
色澤鮮豔或帶有聲音的玩具, 有利於培養嬰兒的注意力。 如動物搖鈴、撥浪鼓、環狀搖鈴等, 有利於培養孩子手的精細運動能力;選擇機動的、有響聲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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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的兒童能夠走很長的路, 活動能力更強了, 喜歡進行聯合遊戲, 模仿力強, 結合使用生活中常見的物品, 如小板凳、小餐具、小水桶等, 説明孩子瞭解事物的屬性和特性;還可為孩子選擇一些適合戶外活動的玩具, 如能動的小車、大皮球等, 以鍛煉身體, 發展大運動功能。
4-5歲的兒童開始理解周圍的事物、人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喜歡扮演生活中常見的不同角色, 例如爸爸、媽媽、司機、醫生、護士、解放軍。 所以應該選擇帶有簡單情節的玩具。 如娃娃最好有四肢、眼睛能轉動、衣服能穿脫, 以及小炊具、醫療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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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半到小學低年級的兒童理解能力有了飛速提高, 可以選擇一些智力型玩具, 如橡皮泥、積木、智力拆裝車、繪圖板、計算玩具等;此外, 還可選擇一些簡單的棋類、球類活動, 如跳棋、象棋等, 讓孩子的智慧和運動技能同時發展。
總的原則是, 幼童對聲音和形態比較敏感, 可選擇一些動態或有聲音的玩具, 在為兒童選擇玩具時不宜過早(六七歲前)顯示出兒童的性別差異, 不一定非得為男孩兒挑選槍、飛機、坦克等動態玩具, 為女孩子選擇娃娃等靜態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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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玩具的誤區:一些父母在選擇玩具時帶有片面性和盲目性, 總以為玩具價格越貴越好;有的父母還有攀比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