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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感從點滴事中培養

近年社會出現一個新現象, 兒童不能所能的現象愈來愈多, 當中大部分是個人的自理及基本生活技能:7歲的孩子只吃喜歡的麵包款式, 否則寧願捱餓;8歲的孩子不懂使用筷子, 要傭人喂吃飯;9歲的孩子不願背書包, 不會收拾書包;10歲的孩子不懂綁鞋帶;12歲的孩子不敢單獨過馬路……乍聽起來令人吃驚, 其實環顧周邊, 這種新現象並不少見。

不少人、特別是當父母的, 會認為是生活小問題, 毋須大驚小怪。 但是, 兒童不能所能, 反映父母在教育中出了偏差, 千萬別當小問題, 嚴重的會影響子女的發展, 甚至影響他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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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父母那有不疼愛自己子女的, 很多家庭只養有一個孩子, 更是愛惜有加。 但是, 過分溺愛不等於疼愛。 一項調查發現, 有七成的家長過分保護子女, 事事為子女代勞, 或安排傭人完成, 令子女無從或無需要學習種種生活技能。 這到底是疼愛, 還是過分溺愛, 很值得探討。 一般認為, 當父母的, 甚至爺爺奶奶、公公婆婆, 為孩子代勞有甚麼不可;家中反正請有保母, 要保母替孩子做又有何不妥。 孩子自幼學會生活技能, 是將來掌握生存技能的基礎, 家長若事事代勞, 他們樣樣都做不來, 將來何以謀生呢。

有個寓言講的就是一個慈祥的媽媽, 養了個除了會吃、什麼都不會做的兒子。 一天, 媽媽要外出幾天, 做了個夠吃幾天的大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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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在兒子的脖子上, 但是幾天後回家, 發現兒子已經餓死了, 而套在脖子上的大餅, 僅吃了嘴邊的一小部分, 就是因為兒子除了會吃嘴邊的食物, 連移動脖子上的大餅都不會!事事代勞, 是剝奪了孩子今天學習的權利, 削弱了他們長大後謀生的技能。

有家長認為, 生活上事事代勞, 是要讓孩子多點時間學鋼琴小提琴、學繪畫英語, 怎能說是過分溺愛。 學習藝術掌握外語, 僅是幼稚教育的一方面, 但從小教導“自己事情自己做”, 則是教育下一代的至理名言, 對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及良好的性格極有幫助。 因此, 家長必須按照孩子的年齡, 安排合適的職責, 讓他們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有些家長不但重視教授子女生活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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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將孩子送到青年會的小廚師班, 讓孩子學習烹飪, 當孩子向父母捧上自己親手做的食品時, 一份孝心盡在不言中。 孩子的社會責任感就是從學做點滴事情中培養出來的。

孩子學習生活技能, 更可從中學到做事的毅力和不折不撓的精神。 教授孩子生活技能, 還要堅持天天做, 養成習慣, 毅力便培養出來了;孩子學做每件事都會遇到困難, 要教會他們如何克服;遇到問題, 要教會他們學會溝通, 請教大人, 請教同學;當他們能成功做好一件事, 還要鼓勵他們幫助他人。 這是教授生活技能更深層的意義, 忽略這方面的培養, 意志會較脆弱, 遇到困擾往往容易做出傻事。 上月, 一位名牌大學的應屆畢業生, 加入一家公司任職客戶服務主任兩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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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到工作壓力大而跳樓自殺。 倘若從小學習生活技能, 並培養堅強毅力和無畏達觀的性格, 定能克服工作中的困難, 踏上成功路。

溫室的花朵固然美麗, 但經不起風吹雨打。 從小讓孩子得到鍛煉, 正是為他們長大後能經得起社會的風浪, 不論順境還是逆境, 都能克服困難, 譜出美滿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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