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家長們, 不瞭解兒童的心理, 不掌握教育的規律, 對子女的教育常常採用簡單粗暴的方法。 由於恨鐵不成鋼, 只要發現子女有不隨意的地方, 輕則斥駡、重則責打。 在這種“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思想支配下, 有的把子女打成了殘廢之子, 有的甚至把孩子活活打死, 釀成了人間悲劇。 用打罵的方法對子女進行教育, 其危害是非常嚴重的:
(1)經常進行打罵體罰, 會使孩子產生逆反心理、喪失羞恥之心。 最後形成一種抗藥性, 破罐子破摔, 越打越頑劣。 有人對這種心理過程作過十分形象的描述:“一次挨打戰兢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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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罵會使孩子失去自尊與自信, 變得膽怯自卑。 因為, 孩子只要做錯了事, 就要挨打, 由於懼怕挨打, 就會再也不敢大膽地去做事, 無論做什麼都要看大人的臉色, 慢慢地就會喪失獨立的人格, 成為唯唯諾諾的廢才。
(3)有些孩子為了逃避打罵, 常常被迫說謊, 有的則形成向大人故意討好, 乾麵子活等虛偽的不良品質。
(4)打罵也容易使家長與子女之間產生對立情緒, 越打越不服, 越打越感情疏遠, 有的兒童甚至會產生心理變態, 出現對父母的報復行為。
怎樣才能走出這樣的誤區呢?
(1)目標明確具體
由於孩子們缺乏必要的知識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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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以鼓勵為主
鼓勵、表揚是一種正向的強化, 它可以告訴孩子們什麼是應該做的, 進而使孩子養成良好習慣;懲罰使一種負向強化, 它只能告訴孩子不應該幹什麼, 進而改正孩子們的不良習慣。 另外, 鼓勵和表揚可以充分調動孩子們自身的積極性, 減少抵觸情緒, 這樣, 家庭教育這個“外因”才能通過孩子們“內心的願望”而收到預期的效果。
所以, 家長們對子女的教育, 應儘量採取“動之以情, 曉之以理”的說服教育的方法, 而不應採取拳腳相加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