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天才都有豐滿的腦量, 但有些天才的腦量並不豐滿, 而有些普通人儘管有豐滿的腦量, 又無論如何也算不上是天才。 這就如許多學者說的, 天才的最重要的標誌是富於創造性:有些天才人物從小就顯示出這種創造性, 有些則要到晚些才顯示出來, 另外還有一些人, 小時候看起來像是富有超人的才性, 似乎長大後定然是一個天才人物, 但最後終究也沒有顯示出這種極大的創造性來, 因而仍舊算不上是一個天才人物。
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1756—1791)從小就顯示出卓越的音樂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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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這些已經足夠使人覺得, 天才一個個都是超人, 他們天資卓絕、悟性過人、才能非凡、成就輝煌, 同時還可以看到他們往往又是個性特異、行為怪癖, 常常像是一個瘋癲的精神病人。 而所有這些, 又都是與生俱來的。
因此, 什麼是“天才”, 或者說什麼樣的人才稱得上是“天才”?
“天才”首先是指超常的智力, 或者具有超常智力的人。 但是怎麼看待這所謂的“超常智力”, 卻有不同的理解。
路易斯·馬迪森·特曼是美國的一位心理學家。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 特曼設計出第一個著名的團體智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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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曼以他的研究所形成的天才觀, 不僅得到某些同行的認同, 《近代心理學史導引》的作者、美國心理學史家加德納·墨菲和約瑟夫·柯瓦奇從歷史的角度也幫助證明:“按照早期的看法, 智力完全是我們‘生來就有的’, 它是人性的一個固定特徵, 而每一個人的智力水準是一個就像胎記那樣的固定特徵, 它反映著一定的基因結合所能產生的東西。 ”
智力水準高只不過是一種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