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D超聲波檢查在孕期檢查中被廣泛應用, 那麼超聲波的使用準則是什麼呢?院長指出, 美國在2003年曾制定了, 產科超音波的使用準則, 可分為4類, 簡述如下:
B超檢查
2D超音波使用準則
第一周產期(12周前)超音波
包括排除子宮外孕、確定胎兒心跳、推定懷孕周數、評估是否有子宮或卵巢腫瘤、判斷是否多胞妊娠。
第二(12~24周)或第三(24周以後)周產期超音波
延續第一周產期胎兒生長評估、羊水量測量、確認胎盤位置及胎位、胎兒解剖構造檢視。
胎兒解剖構造檢視之細項包含:
1、頸部:腦室、脈絡叢、透明中隔。
2、胸廓:心臟的空四腔室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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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腹部:胃、腎、膀胱、臍帶與腹壁連結處。
4、脊椎。
5、肢體:手臂與小腿是否存在。
6、性別:為非必要之檢查。
限定作用的檢查
在急診時, 孕婦陰☆禁☆道出血, 婦產科醫師即可以超音波斷定是否為流產或其它原因;或疑似胎位不正, 以超音波鑒定胎兒的先露部位, 例如:臀位是屁股先出來。
特別的檢查(專家的檢查)
當基本的檢查有疑慮時, 所實施的特別掃描。 例如:心臟掃描、高階掃描、都蔔勒血流檢查等。
超音波特性?影響效果
院長表示, 產檢時使用超音波檢查, 只是一種篩檢方式, 而非最終的診斷, 一般有異常狀況, 可以被超音波篩檢出來的機率也只有80%。 其原因要歸咎於超音波的特性, 以及胎兒的成長狀況。
超音波的特性
1、聲波:超音波是一種耳朵聽不見的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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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檢查
2、解析度:超音波的解析度, 無法辨識出胎兒微小的缺陷。 例如:較小的心室中隔缺損或動脈弓狹窄, 不易由超音波診斷。 又如神經管缺損通常位於尾脊皮膚的小破洞, 產前也不容易發現。
因此, 若有羊水量過多或過少、胎兒周數較大骨頭已鈣化、媽媽肚皮脂肪較厚等狀況時, 胎兒的細部構造都無法看清楚。
胎兒持續成長?狀況不定
院長指出, 幾乎所有胎兒的內臟器官, 在出生前都會持續不斷的成長變化, 因此並非在早期檢查時, 為正常狀況的器官, 就能保證在出生後也一定正常。 也因為超音波受限於媽媽肚皮及子宮的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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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腦有許多水腦或水腎的狀況, 都會到了懷孕後期才逐漸產生。
2、全盲胎兒在子宮內因為沒有光線的刺激, 因此不會睜開眼睛, 所以無法診斷出先天全盲或小眼症的狀況。
3、聽力在胎兒5~6個月大時, 聽力已有發育, 但目前沒有任何的方式可以得知, 胎兒是否有先天性聽障的問題。
4、先天心臟病心臟的心房中隔(即卵圓孔), 以及動靜脈導管, 都是在出生後才會逐漸關閉, 雖然是在出生便可輕易診斷出的心臟病, 卻無法在出生前就得知。
5、腸胃道阻塞腸胃道的阻塞病變, 極少數會出現在懷孕24周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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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肢(指、趾)端異常像是手腳內翻或外翻、多指(趾)、並指或指節缺失等異常狀況, 也因為胎兒常處於握拳狀態, 幾乎無法由超音波確切診斷。
7、侏儒症有部分的侏儒症狀, 無法在早期診斷出來。 因為胎兒在6~7個月大的時候, 就會逐漸停止骨頭的發育生長。
8、先天性代謝異常絕大部分的生化代謝異常疾病, 例如黏多醣症, 都要等到寶寶出生進食後, 才會逐漸發病。 也因此許多致死性的生化代謝異常, 在產前無法辨認, 除非媽媽已生過類似疾病的寶寶。
小編總結:雖然科技在進步, 產檢的儀器也越來越先進, 但是孕期檢查也並不是萬能的, 有些時候醫生也不能妄下斷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