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婚俗:“初☆禁☆夜”“謝恩”婚俗。
在越南北部蠻族的一些部落中, 結婚時有一種讓舊情人先占“初☆禁☆夜”的“謝恩”婚俗。 一個新娘在婚前, 往往有舊的情郎。 如果確定與一個人訂婚, 就要同其他情人斷絕關係。 按傳統習俗, 新婚之夜新娘並不住在新郎的洞房裡, 而是去找舊情人共枕最後一夜, 以示“謝恩”。 從此之後, 也就與舊情郎斷絕一切來往, 完全忠於自己的丈夫, 不會再有其它的不軌行為了。
第二種婚俗:“搶親”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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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北部山區居住的婁婁族(Lo Lo), 青年男女示愛的方式頗為特別, 他們用線把竹筒穿起來做成擴音器, 男孩子通過自製擴音器向他愛慕的女孩傳達資訊, 他說:“我非常愛你, 我將向你敞開我的心扉。 如果你也愛我, 我就把你帶回家做我的妻子。 ”如果女孩也對男孩有意, 她就回答:“你難道不知道我已經愛上你很久了嗎?但是, 你要記住, 你的愛不應該僅僅表現為甜言蜜語。 ”這樣男孩就明白那個女孩已經同意了他的求婚, 他就準備迎娶這位姑娘了。 過一些時候, 男女雙方私下計畫, 女孩先從自己的家裡溜出來, 讓一群年輕的小夥子把姑娘“綁架”到男孩子家中。 男方搶到姑娘以後, 男方要殺豬設宴, 慶祝搶親成功。 第二天通知新娘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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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父母同意, 就可舉行婚禮, 女方派兩名代表到新郎家中, 贈送一籃子黏米飯和一隻煮熟的大公雞。 新郎和新娘都要到屋外迎接這兩名代表, 並一起吃他們送來的米飯和雞肉。
也有事前沒有商量好的。 如果女方被搶後不喜歡這位男子, 就得設法逃跑, 逃跑成功, 男子就得向女方賠禮, 還要送去一些酒、一隻雞和錢物等, 另外還得向女方的村寨加倍贈送食物和現金。 但當地的婚俗中是允許的, 不算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