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患有以下六種疾病的婦女, 都不宜妊娠。 即使已經懷孕, 也宜終止妊娠, 以免危及自身, 遺禍后代。
1、心臟病:妊娠期間, 由于水、鈉潴留, 加重了心臟的負荷, 患者可因心臟功能異常而缺氧, 缺氧的內環境既可誘發危及生命的妊娠高血壓綜合癥, 又可導致胎死宮內。
2、肺結核:粟粒性肺結核可經血液傳染給胎兒。 常用的抗結核藥異煙肼、利福平等又可導致胎兒畸形。 分娩時的胸腔壓力加大可引起肺部出血, 使肺部病灶擴散而導致病情惡化。
3、糖尿病:多以流產或早產告終。 即使幸存到足月分娩者, 往往分娩出“巨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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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狀腺機能亢進:妊娠加重了甲亢病情, 常常并發妊娠高血壓綜合癥。 缺氧的內環境可導致流產、早產、死胎等情況發生。
5、肝炎:肝炎病毒可以通過胎盤屏障使胎兒宮內感染, 引起胎兒營養不良, 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嚴重者可導致胎兒肝萎縮。 新生兒感染乙肝病毒將終生帶毒。
6、腎炎:受孕后腎臟負擔一般增加50%以上, 患腎炎的孕婦因妊娠容易引起腎功能受損。 治療腎炎的藥物可引起胎兒大腦發育不全、灰嬰綜合癥等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