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已經過去一周了,
我們一直沒見到駕駛員。
而且傷者也一直住在醫院,
他也沒來看望過。
”昨天下午,
碭山縣警車撞人事故中的傷者家人給記者打來電話稱,
他們對駕駛員不露面的行為表示不滿。
負責此起事故的辦案民警表示,
事故還在調查,
肇事警車司機或將承擔全部責任。
進展:
肇事司機仍未露面
1月27日,
碭山縣良梨鎮境內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輛警車撞上一輛電動三輪車,
導致車上五人(包括四名女童)受傷。
肇事警車是碭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技術中隊車輛,
事發當時,
該中隊中隊長劉享也在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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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距離事故發生已過去一周時間, 5名傷者仍在醫院治療, 但讓傷者家人不滿的是, 肇事警車司機這些天一直沒有露面。 “四個孩子受傷了, 最大的才4歲, 最小的只有1歲, 看著都讓人心疼, 駕駛員起碼要來醫院看望一下吧!”昨天傍晚6點, 一名孩子家長說。
記者1月31日現場採訪時, 有兩位元目擊者曾向記者描述說, 肇事司機大概30多歲, 身高一米七五左右。 但負責處理該起事故的民警和劉享向記者介紹說, 駕駛員姓楊, 今年只有20多歲。 由於雙方描述有一定差距, 且肇事司機一直沒有露面, 傷者家人質疑真正的肇事者可能被“頂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