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界公認, 用藥時能口服的不選擇肌肉注射, 能肌肉注射的不選擇靜脈輸液。 這一用藥原則是在大量循證醫學證據的支持下形成的, 但公眾未必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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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液不當容易引起嚴重後果
感冒發熱, 輸液輸出“輸液反應”
4月的一天, 張科長的兩歲兒子鵬鵬感冒了, 晚上發起了高燒。 由於他家離醫院較遠, 而且上次鵬鵬感冒發燒時打了點滴後很快就好轉了, 加之張夫人學過急救, 夫婦倆覺得這次依樣畫葫蘆就行了, 於是決定給鵬鵬在家裡打點滴。 他們翻出上次到兒童醫院看病的病歷, 到附近小診所買了輸液的藥品, 給鵬鵬掛上了點滴。 但就在快滴完時, 鵬鵬突然出現畏寒, 繼而熱度更高, 講胡話, 夫婦倆嚇呆了, 趕緊打車送到醫院。 醫生診斷為輸液反應, 經緊急搶救後才得以脫險。
醫生點評:輸液如同用藥, 人體有時也會發生不良反應, 即輸液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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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認為, 輸液反應的基本特徵如下:
①在輸液過程中, 病兒突然出現畏寒或寒戰, 數分鐘後開始發熱, 體溫迅速上升至39攝氏度~41攝氏度或更高;
②一般多發生在輸液後30~60分鐘內, 滴入液體100毫升~250毫升時;
③通常在停止輸液後數小時, 或使用鎮靜、脫敏藥後,
畏寒或寒戰現象消失, 體溫能較快恢復正常。
一旦出現輸液反應, 應立即減慢輸液速度或停止輸液;注射非那根, 嚴重者(發生休克)須靜脈注射地塞米松, 並予以吸氧及抗休克治療;若病情嚴重仍須輸液, 應及時更換輸液管、藥物及液體。
小兒患普通感冒發熱, 不宜動輒打點滴, 因為:
①這類病兒用些對症(如打噴嚏、流涕、鼻塞、發熱)藥物治療2~3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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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氣溫較高時, 發熱病兒易出現輸液反應, 重者可引起高熱驚厥, 進而危及生命。
輸液不當容易引起嚴重後果
嘔吐腹瀉, 補液補出“水中毒”
週末, 兒科急救室收治了一名病兒, 病兒約三歲, 已處於昏迷狀態, 煩躁不安, 呼之不應, 四肢間斷性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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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給孩子作了全面體檢後, 考慮為輸液不當所致水中毒(稀釋性低鈉血症)合併腦水腫, 化驗血鈉值為118毫摩爾/升(正常值為135~150毫摩爾/升)。 診斷明確後, 立即給予供氧、補堿、靜滴高滲氯化鈉溶液等治療。 通過10多個小時的緊張搶救, 病兒終於轉危為安。 事後追問病史, 尋找原處方, 得知病兒以往身體健康, 這次發病始於前天的腹瀉。 病兒每天拉稀水便10多次, 嘔吐數次, 並伴發熱, 媽媽帶他到個體診所輸液, 輸液量達1250毫升, 其中糖水約1000毫升, 鹽水只有250毫升, 且輸液速度偏快。
醫生點評:水中毒亦稱稀釋性低鈉血症, 是指體內水分過多, 導致血液稀釋、血鈉濃度降低的情況。 臨床上, 輸液導致水中毒並非少見, 幸好大多數為輕度水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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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度水中毒只需嚴格限制入水量便可。 重度水中毒的處理, 主要是用高滲含鈉液提高血鈉濃度, 恢復滲透壓和細胞功能, 促使多餘的水從腎臟排出。
其實, 對於急性腹瀉並輕度脫水的病兒, 治療首選口服補液鹽, 並不需要靜脈輸液。
輸液治病觀念亟待“刷新”。 縱觀全球, 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對輸液都有嚴格的規定, 不會隨便給病人輸液。 事實上,多數疾病都可通過吃藥治癒,不需要輸液。
醫學界公認,用藥時能口服的不選擇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選擇靜脈輸液。這一用藥原則是在大量循證醫學證據的支持下形成的,但公眾未必都清楚。
為什麼要強調這樣的原則,有兩個主要原因:
一是在這三種用藥方式中,口服用藥不良反應最輕、最慢,因此也最安全,還可防止交叉感染,減少病人輸液時的疼痛,減少抗藥性。靜脈輸液是把藥物直接輸入血液,不良反應最猛也最快,有的幾分鐘內就可置人於死地。特別是一些基層醫院、個體診所,由於缺乏搶救設施,醫務人員的搶救知識也不足,一旦出事很難逆轉。
二是這三種用藥方式的成本差別較大,輸液成本最高,特別是抗生素輸液費用,往往比口服藥高出很多。
事實上,多數疾病都可通過吃藥治癒,不需要輸液。
醫學界公認,用藥時能口服的不選擇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選擇靜脈輸液。這一用藥原則是在大量循證醫學證據的支持下形成的,但公眾未必都清楚。
為什麼要強調這樣的原則,有兩個主要原因:
一是在這三種用藥方式中,口服用藥不良反應最輕、最慢,因此也最安全,還可防止交叉感染,減少病人輸液時的疼痛,減少抗藥性。靜脈輸液是把藥物直接輸入血液,不良反應最猛也最快,有的幾分鐘內就可置人於死地。特別是一些基層醫院、個體診所,由於缺乏搶救設施,醫務人員的搶救知識也不足,一旦出事很難逆轉。
二是這三種用藥方式的成本差別較大,輸液成本最高,特別是抗生素輸液費用,往往比口服藥高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