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雙方身份證
最好是原件, 如果沒有原件的話, 就先補辦一個臨時身份證先用著, 應應急再說。
2.男女雙方戶口本
如果女方的戶口本沒有遷過來, 那麼就得回到女方的娘家將戶口本帶過來, 記得應該將戶主和自己的戶口本都帶上, 有些家庭人數比較多, 就會另外辦一個戶口本, 所以需要注意這些, 然後和男方一塊將戶口本帶上。
3.結婚證原件
不能使用影本, 因為政府機關不認影本, 以原件為准。
4.男女雙方婚育證明
就是為了防止你違反規定生二胎或者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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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免冠照片各一張
你和你丈夫的免冠照片, 紅底彩色, 一寸照片即可, 現在很多照片都改為一寸的了, 所以不用再照那些2寸的了。
6.醫院開具的已懷孕診斷書
應首先在因為檢測是否懷孕, 讓醫院開個證明, 就是診斷書, 這樣方便辦理其他證件。
2 辦理准生證需要什麼手續-村委會登記
夫妻在孕期內到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辦理妊娠登記, 由專幹向其宣傳《計生條例》有關規定並發給生育證發放登記表。
3 辦理准生證需要什麼手續-提交所需材料
夫妻按要求在登記表上填寫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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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辦理准生證需要什麼手續-簽發證件
發證機關應在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核定村級專幹遞交材料的真實性, 並簽發生育證。 對難以確定真實性的材料, 應進行調查核實, 並在收到申請1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簽發生育證。 未簽發生育證的, 應書面說明理由。 村級專幹應在發證機關決定後3個工作日內將生育證及結婚證、戶口名簿、居民身份證或未簽發生育證的理由告知文書送交夫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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