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迷上看古裝劇了, 不過有一個現象讓我很不喜歡, 就是表哥表妹之間的感情, 實在接受不了啊, 一個有失倫常, 二個生出的孩子不健康。
古人可真夠開放, 第一, 他們習慣上把兩個兄弟的子女看成是同一家族, 而犯血緣忌諱。 但卻不禁止一個兄弟的子女同一個姐妹的子女, 或者兩個姐妹的子女(姨表兄妹)通婚。 其實, 從人類遺傳學的角度來看, 他(她)們的血緣關係和遺傳性是完全相同的。 是同樣應該避免的。 第二, 已經結了婚的有近親關係的夫婦應該怎麼辦?醫生的職責和勸告並不是拆散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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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近親結婚, 或近親結婚夫婦避免生兒育女, 將可逐步導致病態的基因消滅。 犧牲了缺陷兒, 解救了以後的世代, 這是人們應該做出的正確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