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用藥要特別注意選擇, 絕不能隨便濫用藥物。 古代醫家對此早就十分強調, 而且專門編寫了“妊娠用藥歌訣”, 列舉了數十種妊娠忌用的藥物, 分為禁用和慎用兩類。
孕婦不宜服用毒性很強的藥物, 如斑蝥、大戟、巴豆、商陸、烏頭、皂角、天南星等, 均應禁忌, 以免危害母子安全。
孕婦不宜服用瀉下藥物, 如芒硝、大黃、番瀉葉;或藥性猛烈的藥物, 如水蛭、虻蟲、麝香、常山等, 也應禁忌。 因為這些藥物大多可使子宮及盆腔充血, 並增強子宮收縮, 易引起流產。
孕婦不宜服用通經去淤的桃仁、紅花、茜草, 行氣破滯的枳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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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 有些中成藥, 實際上包含一些解熱鎮痛的西藥, 不慎服用, 也會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