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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嬌慣正悄悄傷害孩子

老一輩常說“小苦不吃吃大苦”, 認為孩子從小吃點苦是好事。 可如今, 家長們的教育觀念慢慢轉變為“再苦不能苦孩子”。 許多年輕爸媽嘴上說“不嬌慣, 不溺愛”, 但一看到孩子稚嫩的小臉、無辜的眼神, 就又狠不下心了。 父母之愛無止境, 一不留神就會越過界限, 變成溺愛。 特別是下面幾種無意識的行為也屬於嬌慣。

一直堅持的事, 累了、病了就放棄。 下大雨了, 家長怕孩子淋濕, 就取消了去少年宮的計畫;週末郊遊歸來, 孩子喊累, 便對未完成的作業不再過問;早上孩子說頭疼, 就允許他一天不去上學。 有些家長生怕孩子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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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放棄了必須堅持的事情。 日韓等國家的父母為了鍛煉孩子的意志, 要求他們在冰天雪地裡裸身訓練。 雖然我們無需這麼極端, 但如果家長對孩子一味遷就、放棄原則, 時間久了, 孩子做事就容易半途而廢, 為人處事可能會缺乏原則。 事實上, 吃苦教育應該融入日常生活, 父母一定要頂住壓力, 堅持正確的育兒原則。 吃苦精神的培養往往就來自這最後的咬牙堅持。 當然, 父母也要評估孩子的真實情況, 尊重他們的意願, 更要做好榜樣。

認為孩子要以學業為重, 不用做家務。 許多家長不讓孩子做家務活, 只在學業上嚴格要求, 以為這不算嬌慣。 但事實上, 完全不做家務活並不利於孩子發展。 研究表明, 能把家務做好的孩子更有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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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於培養應對挫折的能力。 家務能教會孩子很多生存技能, 使其領悟到人生道理, 幫他們更好地從幼年過渡到成年。 美國育兒專家伊莉莎白·潘特麗設計了一份《兒童學做家務事年齡表》, 值得每位家長借鑒。 比如, 2~3歲的孩子可以幫著丟垃圾、拿東西, 3~4歲能幫著取報紙、幫媽媽鋪床, 4~5歲要學會收拾餐桌、準備自己第二天要穿的衣服等。

孩子還小, 動手打了家長不要緊, 長大就好了。 有些孩子一不順心就會亂發脾氣、扔東西、拍桌子, 甚至抬手就打家長。 許多家長, 尤其老人, 總覺得“孩子太小, 長大了就好了”, 繼續笑呵呵地哄逗孩子, 絲毫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許多行為粗暴的孩子往往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方式來表達和處理自己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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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容下去可能演變為適應障礙。 當孩子第一次做出打家長的行為時, 要馬上制止, 嚴肅地告訴他不可以這樣做, 並讓孩子親口向被打的長輩道歉, 保證以後不會再這樣做。 從小約束孩子養成正確的行為模式, 才能使他今後的人生走上正軌。

玩具可以“開發智力”, 要啥買啥。 玩是孩子的天性, 但有些家長毫無原則, 孩子要啥都給買, 還美其名曰“每種玩具功能不同, 能開發不同方面的智力”。 一方面, 買玩具要考慮孩子身心發展的年齡特徵, 而不是要啥買啥。 比如, 1~2歲孩子的空間感更敏銳, 可以選擇推車、能爬著鑽過去的圓桶, 同時訓練孩子的抓握能力;2~4歲是兒童專注力發展的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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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選有情節的拼圖;4~6歲的孩子想像力、思維能力快速發展, 求知欲旺盛, 可選擇積木等益智玩具。 另一方面, 有求必應不利於培養孩子的延遲滿足能力。 美國斯坦福大學的經典試驗證實, 能夠耐得住等候而獲得更多回報的孩子, 更受人歡迎, 更自信, 學習成績更好。 因此, 該買的玩具主動買, 能等待的就讓孩子等, 不該買的堅決不買。 有研究發現, 學會接受失望, 孩子在今後的人生中會更懂得如何應對心理壓力。

覺得孩子笨手笨腳, 事事代勞。 有些急性子的家長, 總覺得孩子做事笨手笨腳, 於是事事代勞。 隨著心理發展, 孩子會有強烈的自我意識, 想要自己去做一些事, 或承擔一些責任, 這是一種生活體驗和成長樂趣。 事事代勞的父母剝奪了孩子的成長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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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遇事只好完全依賴父母, 甚至因懷疑自己的能力而形成膽怯心理。 日本的孩子從小就被灌輸“自己的事情自己完成”的理念, 他們外出自己背包、吃飯、穿衣服。 因此, 聰明的父母會根據不同心理發展階段, 創造機會讓孩子從會做事情、習慣做事情, 到有責任完成任務, 建立生活自理的習慣。 比如, 兩歲學會脫外套、洗手, 兩歲半學會穿粘扣的鞋子、扣子母扣, 3歲學著穿外套、襯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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