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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情況請謹慎繼續母乳餵養!

母乳餵養禁忌證:懷疑或確診為半乳糖血症的患兒, 母親患活動性結核病, HIV/CMV感染, 母親正接受同位素放療, 或曾暴露於放射性物質下(乳汁內含放射活性物質), 母親正接受抗代謝藥物或可通過乳汁分泌的藥物, 及其他化療藥物治療(直至完全清除), 母親正吸毒、酗酒, 乳☆禁☆房HSV感染(另側無感染可繼續餵養)。

這些常見的特殊情況是否可以母乳餵養?

母乳性黃疸

皮膚黃染是新生兒及早期嬰兒常見的現象, 對於母乳性黃疸的寶寶是否可以母乳餵養, 很多人弄不太清楚:

如為早髮型母乳性黃疸的寶寶, 應給寶寶少量多次喂哺母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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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避免錯誤地喂糖水, 使哺乳次數減少, 不利於乳汁的分泌;

如血膽紅素超過生理性黃疸範圍即應予以干預, 可繼續母乳餵養, 同時進行藍光治療。

如為晚髮型母乳性黃疸, 血膽紅素<15mg/dl可繼續母乳餵養, 加強監測;血膽紅素在15-20 mg/dl, 停母乳2-3天觀察, 如黃疸下降則繼續母乳餵養, 此時膽紅素可能輕度反彈1-3 mg/dl, 隨後繼續下降而消退;血膽紅素>20mg/dl加用光療。

有的錯誤地認為, 母乳性黃疸既然與母乳有關, 將母乳煮沸加熱後再喂哺寶寶, 以為這樣可達到減輕黃疸的作用。 事實上這樣做對母乳性黃疸的寶寶無一點益處, 反而由於母乳煮沸後其營養成分流失, 給寶寶帶來不利影響。

巨細胞病毒(CMV)感染

關於巨細胞病毒(CMV)感染的母親或嬰兒是否能夠進行母乳餵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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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仍有爭議。 多數學者認為, 對於確診或高度疑診為CMV感染的嬰兒, 若檢出母乳中有CMV排毒時, 建議停止母乳餵養。 也有學者建議, 對於無症狀足月兒, 可以繼續母乳餵養, 但對於早產兒和低出生體重兒需要特別小心, 當母親存在明顯的CMV感染證據時, 不宜母乳餵養, 或應將母乳進行特別處理(-20℃冷凍24小時以上, 再巴氏滅菌法, 加熱62.5℃約30秒), 以免造成嬰兒的感染。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陽性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陽性的母親, 所生的寶寶出生時經過了正規預防(生後12小時內注射乙肝高效價免疫球蛋白, 並按要求進行乙肝疫苗的接種), 還是可以進行母乳餵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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