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朱xx, 28歲, 妊娠41周時在醫院檢查, 被醫生確診為, 需要注射雌素二醇3天, 用完後即入院引產。 醫生告訴她, 過期胎兒很危險, 早點出生對母嬰都安全, 並要求她回去與家人商議後, 于妊娠41周零2天入院。 然而她卻晚了5天入院, 經複查, 胎兒已于黎明已死去。
“是我媽媽讓我不要注射藥劑的”, 她後悔地說道:“媽媽說, 引什麼產!她生你時都過了1個月, 也沒事, 俗話說瓜熟蒂落, 孩子熟了, 自會生的, 不用引產, 打什麼催生針!”她的眼睛已哭腫, 悔恨不已、埋怨媽媽的老經驗害死了即將出世的寶寶。
俗話說:“十月懷胎, 一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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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過期妊娠和過度成熟
由於預產期的推算易發生錯誤, 因此過期妊娠的診斷可能不肯定。 如果婦女的月經週期在35天以上, 則可能晚於預產期生產, 而實際上胎兒才真正足月。
過度成熟的體征表現為妊娠42周以後子宮體縮小, 胎動減少, 羊膜穿刺可發現黃色羊水, 這是胎糞污染造成的。 而過期妊娠通常可出現羊水明顯減少, 導致羊膜穿刺困難。
過期妊娠可給予期待治療, 只要不出現胎兒過度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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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過期妊娠對寶寶有害, 對媽媽也有害
過期妊娠對寶寶的危害一:死亡
過期妊娠時, 胎盤往往逐漸老化, 胎盤的功能發生衰退, 因而經胎盤供給胎兒的氧氣和營養物質也就逐漸減少, 導致胎兒出現皮下脂肪減少, 全身脫水, 皮膚乾裂、皺褶等狀況, 整個胎兒活像一個小似的, 醫學上把這種現象稱為“過熟兒綜合征”。
這類型的胎兒很容易發生宮內死亡, 即使出生, 其健康狀況也比正常分娩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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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妊娠對寶寶的危害二:
過期妊娠時, 若胎盤的功能沒有發生衰退, 胎兒會在子宮內繼續發育生長, 最後形成巨大胎兒——胎兒體重超過4.0千克, 身長超過55釐米, 頭顱變硬, 兩肩變寬。
此時, 由於胎兒過大, 不僅會增加分娩的困難造成難產, 同時也會增加胎兒顱內出血、母體產道損傷等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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