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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種管教方式你一定要避免

美國心理學家霍夫曼(M. LHoffman)曾經作了一項關於懲罰對兒童社會化影響的研究, 研究結果把不好的懲罰歸納為“強制”和“愛的收回”兩種。

“強制”是指父母對兒童不當的體罰(劈頭蓋臉地亂抽、打耳光)、剝奪(不准吃飯、不准和媽媽一起睡覺、拿走最心愛的布偶)、威脅(再這樣就把你丟出去、再這樣就把你送到孤兒院)等等。 他們的研究發現, 強制的處罰方式會阻礙孩子對社會道德規範的內化, 同時也會降低兒童良知的發展。 原因是強制會引發孩子 的敵意, 同時又提供了一種表達敵意的方式, 例如, 父母的懲罰方式會在無意中向孩子示範如何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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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收回”則是一種心理上的懲罰方式, 它的表現是父母不理睬孩子(故意不理他或不再和他說話)、孤立孩子(將他關在漆黑的屋子裡、故意抱著鄰居小孩又親又誇)、對孩子表示失望(告訴孩子我再也不喜歡你了、你真是讓我太失望了)等等。 這種懲罰方式會導致父母和孩子之間的情感變得脆弱, 讓孩子感受到對安全感的威脅和焦慮。 霍夫曼的研究發現, 父母使用這種方式, 會讓孩子產生很大的內疚感, 日後會刻板地而不是靈活地去遵守社會行為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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