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有一些人被稱之為高危人群, 哪一類孕婦屬於這一人群呢?高危顧名思義就是高度風險的, 可以從四大方面來解讀, 一個是個人狀況, 比如說高齡, 超過35歲以上的, 我們就稱之為高齡孕婦, 尤其能力超過40歲以上的風險度會進一步增加, 再一個是個人體重, 如果在妊娠期間超過100公斤, 風險也會大大增加, 這是個人情況。
另外一個是孕婦本人合併一些內科疾病, 比如說高血壓、糖尿病、甲狀腺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腎臟疾病、代謝性疾病等, 當孕婦合併這一類疾病時, 孕期的風險值也會因為懷孕使這些疾病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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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是不良的孕產史, 比如說孕婦既往反復流產, 或者是既往多次的胚胎停育, 還有既往曾經生過異常的胎兒, 主要是指畸形的胎兒, 這些情況在本次妊娠期間, 再次患有上述疾病的風險也會增加, 因此我們也將這些稱為高危的孕產婦。
還有是跟本次妊娠有關的一些情況, 比如說是試管嬰兒, 輔助生育後才懷孕的, 這也是高危人群, 如果本次是多胎妊娠, 也會大大增加妊娠的風險度。 通過這四方面, 就可以將孕產婦的風險度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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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妊娠期間要加強管理, 而且要根據風險值進行有針對性的分機管理, 比如說在一級醫院建檔, 必要時我們會推薦到二級或者三級醫院去做進一步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