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資料證明, 某些藥物不僅對孕婦本身有害, 同時對胎兒也有明顯致畸作用, 所以孕婦用藥必須謹慎。 許多藥物通過單純擴散、主動運轉及特殊運轉四種方式經胎盤入胎體內, 直接產生毒害作用;再加上胎兒的肝、腎功能不成熟, 藥物在胎兒體內的代謝和排泄都較緩慢, 從而延長了藥物在胎兒血中滯留的時間, 致使某些對母體起治療作用的無害藥物, 對胎兒產生毒性作用。
尤其妊娠早期是胚胎器官形成時期, 一些藥物可以直接作用於胚胎, 而致流產、畸形或功能異常。 總之, 整個懷孕期用藥都應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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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甾體激素
已證實己烯雌酚可引起女性子代在青少年期患陰☆禁☆道腺病, 並可能致陰☆禁☆道、宮頸透明細胞癌。 男性子代生☆禁☆殖☆禁☆器異常發生率亦較無用藥中者高, 故雌激素在妊娠期屬禁用藥物。 孕激素致畸作用尚未肯定, 則屬慎用藥物。 過量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可能導致過期妊娠、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死胎等。 因此病情需要長期應用時, 以小劑量維持為原則。
2、維生素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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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紅細胞穩定性差的患兒可引起溶血, 導致發生肝損害及核黃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