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開學兩個月後, 入園的孩子在各方面表現出了明顯的差異。 有的孩子從第二個星期開始就能適應幼稚園的生活, 在父母、老師的引導下, 響亮地問候別人, 與同伴友好相處, 與老師很好合作;有的孩子則不然, 搶椅子, 搶積木, 或隨便走動, 對老師的提醒置之不理;還有的孩子一直由父母“護送”到座位上, 還拖著父母的衣服不肯放;甚至有個別孩子, 居然一直不肯自己動手吃飯, 要由父親、奶奶每天輪流來喂他。
造成孩子之間差異的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1、那些適應性強、和同伴老師友好合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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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父母對孩子管教太嚴厲, 甚至用恐嚇的手段來控制孩子的行為, 對孩子粗暴、發脾氣。 所以這些孩子與老師、同伴的合作就差, 攻擊性行為就多。 例:楊宇軒的爸爸送孩子進園, 很少提醒孩子主動問候別人和向父母告別, 對軒軒提出的要求, 往往不假思索一口回絕, 而且總繃著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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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的父母把愛溢於表面, 溺愛過度, 不注重孩子的動手能力發展, 使孩子對大人的依戀感加重, 離不開大人半步。 例:朱琳的奶奶每次對朱琳提出的陪一會兒、再陪一會兒總是無條件滿足, 還一個勁地講述朱琳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由她操勞和代勞, 總之, 只要有她奶奶在, 孫女是不會有任何委曲的。 可她不知道, 正由於她過度的關心、愛護, 每天, 老師都要化很大的精力, 引導、教育朱琳來適應幼稚園的集體生活。 陳新的媽媽每天午飯時間都要來喂陳新吃飯, 原因是從小到大孩子一直是由她喂大的, 生怕孩子自己動手會吃不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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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不僅是孩子生活的地方, 也是孩子接受最初教育的場所。 家庭的結構狀況、情感氣氛、教養方式, 直接影響著孩子的心理和能力發展。 一個良好的家庭應有意識地培養孩子正當的行為模式, 明朗而又能克制的情感, 以及對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責任感和靈活的交往能力, 而所有這些正是孩子儘快適應社會、融入社會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