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針對病因, 視孕周、胎兒成熟度和窘迫的嚴重程度決定處理。
* 能定期作產前檢查者, 估計胎兒情況尚可, 孕媽咪多取側臥位休息, 爭取胎盤供血改善, 延長孕周數。
* 情況難以改善, 接近足月妊娠, 估計在娩出後胎兒生存機會極大者, 可考慮做剖宮產。
* 距離足月妊娠越遠, 胎兒娩出後生存可能性越小, 則可將情況向家屬說明, 儘量保守治療以期延長孕周數。 實際胎兒胎盤功能不佳者, 胎兒發育必然受到影響, 所以預後較差。
2, 急性胎兒窘迫:
* 宮口開全, 胎先露部已達坐骨棘平面以下3釐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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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宮頸尚未完全擴張, 胎兒窘迫情況不嚴重, 可予吸氧(面罩供氧), 通過提高母體血氧含量以改善胎兒血氧供應, 同時左側臥位, 觀察10分鐘, 若胎心率變為正常, 可繼續觀察。 若因使用催產素宮縮過強造成胎心率異常減緩者, 應立即停止滴注, 繼續觀察是否能轉為正常。 病情緊迫或經上述處理無效者, 應立即做剖宮產結束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