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排一些同伴, 組織小組活動。 幼稚園中老師常安排幾個小朋友組成一組, 共同完成一幅畫、一個手工作品等, 然後在各小組之間比賽。 父母也可邀請些孩子到自己家裡來玩, 並帶他們一起做一些集體遊戲。 在這些活動中, 必須制定一項規則, 即不可相互責備。
(2)選擇大型玩具提供幾個孩子一起玩。 實驗發現, 幾個孩子在一起時, 如果提供給孩子的是一些可獨佔的小型玩具, 那麼孩子們一般較少合作, 而是各玩各的。 如果提供的是大型玩具, 孩子們便會主動聚在一起玩。 因此, 大型玩具有助於推動孩子間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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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歉和勇於承擔責任是合作的催化劑。 如果孩子在活動中出了錯, 應鼓勵他勇於承認並道歉。 父母應當對孩子的勇氣表示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