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是寶寶的基本活動, 是適合寶寶年齡特點的一種有目的、有意識的, 通過模仿和想像, 反映周圍現實生活的一種獨特的社會活動, 對寶寶的身體、智力、創造力、情感、社會性的發展都具有重要的積極作用。 爸爸媽媽們要多瞭解一些嬰幼兒遊戲的知識, 端正自己對遊戲的態度, 充分發揮其在寶寶成長中的作用。
遊戲的4個成長功效1、身體:促進寶寶身體的發育
許多遊戲都含有生理活動, 在遊戲的同時, 寶寶的身體也得到了鍛煉。 遊戲有利於幼兒大肌肉群和小肌肉群、幼兒軀幹肌肉的發育, 有利於幼兒感覺運動技能的提高和對身體機能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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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力:滿足寶寶好奇、好重複和探索的本性
遊戲是兒童一種本能的需要, 是由內部動機引發的, 不是外部強制引起的。 兒童有權自由表達遊戲的願望, 可以自己選擇玩什麼, 和誰玩, 以及怎麼玩。 在遊戲中, 幼兒能夠無拘無束地玩耍, 產生許多新穎的想法和獨特的行為, 激發了創造性的萌生和發展。 遊戲還為幼兒提供了寬鬆的心理氛圍, 引發了幼兒的探究行為。 這些都滿足了寶寶好奇、好重複和愛探索的本性。
3、情感:給寶寶帶來積極愉快的情緒
遊戲是快樂的。 遊戲與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和規律密切聯繫著, 滿足了兒童身心發展的需要, 給兒童帶來了快樂。 遊戲帶給兒童的是輕鬆而不是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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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社會性:滿足兒童交往的需要
遊戲是寶寶進行社會交往的起點, 它為幼兒提供了大量交往的機會, 使幼兒逐步認識了自己和同伴, 並能正確地理解和處理自己與同伴間的關係。 同時, 遊戲還有助於克服幼兒的自我中心, 培養其合群行為, 提高了交往技能。
寶寶成長中的遊戲需求幼兒的遊戲與其知識經驗、身心發展水準是直接相聯的。 瑞士教育家皮亞傑認為, 幼兒遊戲是以認知的發展為基礎的, 他從幼兒認知發展的角度出發, 把遊戲分為三類:
(1)機能遊戲, 也稱實踐遊戲、練習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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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象徵遊戲。 2~7歲的幼兒處於皮亞傑所說的“讓我們假裝”遊戲的階段。 幼兒能以許多方式自由地展示自己的創造力、體力、社交能力。 例如, 幼兒把自己假裝成另外一個人(如娃娃家的爸爸), 把一個物體假想成另外一個物體(如把一塊積木當做一輛卡車)。
(3)規則遊戲。 7~11歲的孩子能夠按照規則去行動, 用規則來限制、調整自己的行為。
另外, 爸媽要學會尊重寶寶的遊戲, 並真心支持他們的遊戲, 積極參與到寶寶的遊戲中去。 當然了, 在需要干預的時候, 也要靈活、及時地做出正確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