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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是孩子的工作(下)

(接上文)
一二歲前幼兒的發展
通常是一個人玩;以自我為中心, 有佔有欲;會有“連續但漫無目的”的動作, 能看、聽、感覺;會抓、握東西;能將東西拆開、組合、拿出、放入;能爬行、投擲和跳躍;具有強烈的好奇心。 此時期為他準備的玩具可以是:便於投擲、抓握的柔軟玩具;不易破損的玩偶、娃娃;鈴鐺、音光盒;可供堆積的積木, 及可以攀登或爬進爬出的硬紙盒或木箱;塗鴉用的蠟筆、剪貼簿;能組合的汽車、火車、船等。
二三至五歲幼兒的發展
喜歡和其他人一起玩;大肌肉的運用很靈活, 漸能控制精細的動作;喜歡朝著一個目標爬、跳或跑;需要有“自己動手”的機會;很難分辨事實和想像;對事情只有模糊的認識;喜歡扮家家酒之類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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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期為他準備的玩具有:訓練肌肉的玩具, 如爬竿遊戲、跳馬遊戲、小三輪車、大球和大型積木;發展心智的玩具, 如八至十二片的拼圖, 養魚或栽培植物, 以及磁鐵、望遠鏡、萬花筒等科學性玩具;扮家家酒的玩具, 如易洗不易破損的娃娃, 各種家庭用具, 像烹飪用具、園藝用具、洗衣用具等, 百寶箱、玩具火車、飛機、卡車、汽車等交通工具;表達情感的玩具, 如布偶或木偶、黏上、沙堆、臘筆、畫紙、釘子、槌子等。
成人的任務
孩子的遊戲對孩子有重要的價值, 但是這需要成人隨時關心與輔導, 才能使孩子在娛樂之外也得到教育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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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在輔導孩子遊戲時應注意下列幾點原則:
1 給孩子充分的時間
孩子玩遊戲, 可能需要多次的探索與試驗才能學會遊戲的內容或技巧。 例如:孩子玩黏土往往要花上很長一段時間, 去瞭解黏土的特性, 才能加以運用, 創作。 所以父母千萬不要期望孩子第一次就要做出許多的作品來。
另外, 當孩子玩遊戲或玩具興趣正濃時, 父母最好不要去干擾他, 讓他有充分的機會和時間, 培養專心的態度。 如果您要孩子做另外事或要和他說話, 最好先提出“預告”, 使孩子知道該準備收起玩興及玩具了。 如果父母常在孩子玩得正濃時候橫加阻止他, 將造成孩子日後注意力不能集中的不良後果。
2 為孩子找玩伴
遊戲的重要價值之一是從遊戲中發展社會行為、培養優良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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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得到這些效果, 我們就要鼓勵孩子與同伴一起遊玩, 所以我們應主動找機會讓孩子與他的同伴在一起遊戲。
孩子在一起, 會互相模仿與學習, 故對於有不良習性的孩子最好不要讓他參與遊戲活動;或是見到孩子相互學習的行為是錯誤的時候, 父母應及時予以糾正, 以免形成不良的行為;孩子在一起也可能發生爭吵的現象, 父母也要隨時予以注意。
3 安排一個適合孩子遊戲的環境
父母若能巧心地為孩子安排一個自由自在, 充滿有趣事物的遊戲環境, 將可使孩子滿足而專注地在其中遊玩。 安排環境最重要的是要除去不安全的東西, 以免孩子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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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藥品及尖銳的東西, 不要放置在孩子常走動及可觸及的地方。
孩子遊戲的環境如果有充足的設備, 將能引起孩子遊玩的動機。 在自動自發的遊戲中, 常可培養孩子想像與創造的潛能, 故父母應儘量為孩子收集一些有趣新奇的玩具。
4 適時的建議與參與
對於孩子原本散漫的遊戲, 父母可以適時提供一些小小的建議, 使它變得較有組織。 例如:父母可以問問捏黏土的孩子:“今天是不是有人過生日?”“你們是不是在做蛋糕啊?”這樣就可以使原本散漫的遊戲, 變得有方向、有趣味。 還有就是孩子遊戲時, 可能會遭遇不能解決的問題, 需要大人的提示與引導。 父母應適時參與孩子的遊戲活動, 讓孩子知道, 在需要時, 父母或老師會在旁幫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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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孩子產生無助、挫折的感覺。

結語
總之, 成人若能適時地給予孩子協助和關注, 將使孩子的遊戲不僅具有娛樂的價值, 更使孩子得到了身心各方面的良好發展。
遊戲是孩子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父母能以“寓教於樂”的方式教導孩子, 孩子將能得到充足的快樂與發展, 做父母的也應隨時隨地關心孩子的遊戲活動, 最好也培養自己有良好的想像力, 才能給予孩子適切有趣的建議與引導, 讓孩子玩一個既有趣又有意義的遊戲。
文/梁靜
摘自《嬰兒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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