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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是教育孩子的最佳形式

對孩子來說, 遊戲就是他們生活的全部樂趣;對父母而言, 遊戲則是教育孩子的一種最佳形式。 為了支持孩子的遊戲活動, 父母除了準備遊戲場地與空間, 以及提供合適的、豐富的遊戲材料(包括玩具)之外, 更應該設計各種方式融入到不同年齡段寶寶的遊戲過程中去。

周歲以內的寶寶

不到1歲的寶寶基本上屬於“無能力”的被動狀態, 還不知道怎麼做遊戲。 在他們眼裡, 父母或許就是一個大玩具。 適合這些寶寶的遊戲, 無論內容與形式都應該簡單為好。

推薦遊戲:

1。 模仿聲音

寶寶無意中做了一個類似拍手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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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馬上緊跟著做一個拍手動作, 然後寶寶又會模仿大人, 繼續學著做下去。

2。 躲貓貓

父母先和寶寶臉對臉玩一會, 把寶寶逗樂了, 然後故意躲到一邊, 寶寶就會探頭探腦地尋找, 父母再躲到另一邊, 寶寶又會跟過來。

3。 共用玩具

父母也可以借助一些色彩鮮豔或帶有聲音的玩具和寶寶一起玩, 如動物搖鈴、撥浪鼓、彩色積木, 這些玩具都有利於培養寶寶的注意力。

4。 親水遊戲

父母在給寶寶洗澡的時候, 可以適當延長一點時間, 與寶寶一起嬉水和做“親水遊戲”, 也很有趣。

2~3歲的寶寶

等孩子長到二、三歲的時候, 他們已經能夠穩穩當當地走路, 活動能力也大為增強, 可以自己發起遊戲了。

推薦遊戲:

1。 角色遊戲

此時的孩子非常樂意假想很多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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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大人要配合他愉快地完成遊戲。 譬如, 當孩子舉著玩具槍跑過來, 嘴上喊著“不許動”時, 父母只能舉起雙手, 扮成俘虜;當他們改換成拿著玩具針筒, 一臉嚴肅地要給你打針時, 父母也只好乖乖地坐下來當病人。

2。 猜謎語、問答

父母還可以和孩子互相猜謎語、玩一問一答的遊戲。 在玩的過程當中, 父母必須遵循這樣的原則, 一旦與孩子開始玩了, 就要玩到使孩子覺得滿意為止, 不能因為自己感到厭煩了, 就單方面終止遊戲。 要做孩子遊戲的忠實合作者, 但不要特意討好孩子, 不能一味地順從他們。

3。 戶外遊戲

父母還應該有意識地鼓勵寶寶與同齡人一起玩, 並允許他們去戶外玩各種各樣的運動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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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及更大的寶寶

到了孩子三、四歲或更大, 他們越來越喜歡和小夥伴們在一起, 一般不愛跟父母玩遊戲。 所以, 父母最好退居二線, 成為遊戲的旁觀者。 此時, 你可以成為孩子最可靠的監護人。 比如在玩追逐遊戲時, 有的孩子眼看就要被追上了, 一時情急之下, 很可能從高處跳下來。 父母就得想方設法防止類似的危險因素, 還有就是要考慮各種玩具的安全問題。

在遊戲的過程中, 孩子很可能發生玩不下去的情況。 比如在玩“兵捉賊”遊戲時, 兩個孩子都想當員警, 都不願裝扮小偷角色, 雙方一旦僵持, 遊戲就沒法繼續了。 再比如孩子們愛玩的遊戲不不一致, 意見不統一, 結果都不知道該玩什麼好了。 這時候父母不宜直接給孩子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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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該用一些啟發性的語言引導孩子們自己動腦筋想辦法。 父母還要培養孩子在遊戲結束後, 自己動手收拾玩具、整理現場的良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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