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於運動”對胎兒來說同樣適用。 妊娠第7周時, 胎兒就開始了自主運動, 如眯眼、吞咽、咂手、握拳到抬手、蹬腿、轉體、翻筋斗等, 胎兒的骨骼、肌肉以及全身各器官都在運動中得到了鍛煉和發展。 於是, 到了妊娠第18周左右, 母親就明顯地感覺到腹內的胎動。
運動胎教, 即適時適當地對胎兒進行運動刺激, 以激發胎兒運動的積極性, 促進胎兒的身心發育。 研究結果表明, 胎兒活動的差異直接影響著他們出生後的活動能力。 凡在子宮內受過運動訓練的胎兒, 出生後翻身、爬行、坐立、走路及跳躍等動作的發育明顯早于一般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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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的運動訓練建立在胎兒一定的自主運動能力基礎上, 可於懷孕3—4個月時開始。 訓練時孕婦應仰臥, 全身放鬆, 先用手在腹部來回撫摸, 然後用手指輕戳腹部的不同部位, 並觀察胎兒反應。
胎兒在被撫摸後, 會有輕微的動作, 而且經過一段時間, 胎兒會與父母的動作相配合。 但若胎兒反應劇烈, 要立即停止撫摸。 開始時, 即使胎兒無反應, 也不可過於用力按壓腹部, 否則會有副作用。 開始時運動要輕, 時間宜短, 幾周後, 胎兒就逐漸地適應了這種訓練方法, 能積極做出一些相應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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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妊娠第6個月以後, 腹部已能觸摸到胎兒的頭部和肢體, 這時起就可以輕輕拍打腹部, 並用雙手輕輕推動胎兒, 幫助其在宮內“散步”。 同時, 如果能配合音樂和對話等方法同時進行, 將會收到更為理想的效果。
對胎兒進行運動訓練要掌握好時機。 一般說來, 懷孕後3個月以內和臨近產期時均不宜進行。 訓練的手法一定要輕柔, 要循序漸進, 不可急於求成, 即使在懷孕7—8個月的訓練高峰時期, 每次也不宜超過10分鐘, 否則, 會適得其反。 宮縮出現過早的孕婦不宜使用這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