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預產期前後兩周內分娩, 都屬正常。 如在懷孕24~36周間出生則視為早產(早期產), 而比預產期延遲者, 即在第42周以後出生的情形, 則為逾期產(過期產)。 如果孕婦已經過了預產期, 還沒出現分娩徵兆, 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不要過於緊張, 即使孕周準確, 預產期後兩周內分娩時母嬰的影響也不大, 但要注意胎動情況。 胎動監護是妊娠晚期最好的自我監護手段, 能反應宮內胎兒生存狀況, 一旦胎動每小時少於3次或在12小時內少於20次或胎動減弱, 則需馬上到醫院作進一步檢查, 醫生會根據情況決定分娩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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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繼續進行產檢, 並把孕早期的檢查(如B超、驗血、妊娠試驗等)結果及胎動出現的時間、結果告訴醫生, 讓醫生給你再次核對孕周。
3.加強產前檢查, 縮短檢查間隔時間, 隨時與醫生取得聯繫, 告知宮內胎動情況, 同時B超隨訪羊水量。 如果無異常, 可在密切監護下繼續妊娠。
如果預產期推遲到14天后, 達到臨床所謂過期妊娠時, 由於部分孕婦的胎盤會出現老化、胎兒會出現缺氧窒息, 所以對孩子的危害較大, 應及時到醫院採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