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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分保護對孩子成長的危害

自計劃生育定為國策以來, 每家基本上只能要一個孩子。 孩子成了全家的掌中寶, 六個大人圍著一個孩子轉, 形成了“小太陽”格局,滿足他們的各種物質要求和精神欲望, 在“不能輸在成長起跑線上”這一“至理名言”的帶動下, 家長們卯足了勁, 為孩子的IQ和EQ的平衡發展上下足了功夫。 各種名目繁多的早教班、興趣班、輔導班到處是人頭攢動的孩子和家長。 很多家長們犧牲自己的愛好和追求, 放棄業餘時間的休閒陪著孩子, 孩子們也在家長的期望下穿梭在這個班個那個班之間, 休息日比學習日更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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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孩子的辛苦讓家長們更心疼, “就這一個孩子, 只要學習好, 咱什麼都能為他付出。 ”於是生活中的一切被包辦代替, 該生活自理的事全由家長代替, 很多孩子上小學後吃飯、穿衣、收拾學習用品等等都由家長替孩子完成;同時孩子自由的玩耍和交友被限制, 孩子的個性健康發展受阻。 很多家長說:“我們為孩子付出了那麼多, 為什麼孩子的成長卻不盡人意。 ”這些家長們陷入了對孩子“過分保護”的泥沼裡不能自拔。

父母對子女的過分保護, 主要包括互相聯繫的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包辦代替, 另一方面是過分控制(限制自由)。 過分保護使人缺乏很多至關重要的親身經驗, 長大後適應社會發生困難。 心理學認為, 嘗試與錯誤是學習的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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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很多人忽視了這種學習的重要性, 認為只要孩子掌握一技之長, 學好書本知識就是學習。 實際上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每一種生活技能都是對孩子最好的實踐和學習。 做錯了事沒有關係, 錯誤的發生, 是為掌握正確行為做準備。 如果不限制、不包辦代替, 孩子將繼續實踐, 年齡由小到大, 由初級行為向高級行為過渡, 通過不斷嘗試與錯誤, 使行為日臻有效。 如果加以限制或制止, 尤其是給予懲罰, 孩子將不再嘗試, 這就阻礙了適應性行為的發展。 很多神經症病人的行為儲備往往是很有限的, 例如不會社交, 不善於用不同的方式去與不同的人交往。 這使人有理由推斷, 他們在兒童少年期以的限制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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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太多的包辦代替, 被剝奪了在實踐中發展行為儲備的可能性。

生活中過分保護的例子可以說是比比皆是, 似乎每一個家長都有過分保護的行為, 孩子都有被過分保護的經歷。

包辦代替:孩子在自己完全有能力可以自己使用筷子和湯勺時, 家長為了讓孩子快吃飯和吃好飯以及避免有時器具造成的危險而剝奪了孩子通過自己使用器具吃飯的嘗試。 很多孩子五六歲還讓家長餵飯, 孩子在不知不覺中喪失了自己吃飯以及熟練掌握吃飯器具的能力, 以及這些器具使用帶給孩子大腦發育的鍛煉。 孩子穿衣、穿鞋、簡單收拾家務等等這些孩子最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的鍛煉讓家長們代替和包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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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們認為, 每天時間很緊張, 沒有時間讓孩子磨磨蹭蹭的自己幹那些事, 我們給他們穿衣服, 洗衣服可以節省多少時間。 這些事, 等他們長大, 都會做的。 從表面上和眼前看, 包辦代替似乎對孩子有好處, 節省了父母等侯的時間, 但從長遠看, 對孩子卻非常不利, 剝奪了孩子實踐的機會, 使孩子身心得不到鍛煉, 阻礙了孩子的成長, 即使孩子長大一點有能力完成那些事, 孩子也沒有習慣自己完成, 也不願自己去做, 更不願去嘗試超出自己能力的事了。

過分控制:孩子的活動被限制在臥室和起居室內, 或限於家長的身邊, 充其量不超過家長視力之所及。 孩子想到戶外遊戲或到鄰居家找同齡人玩耍, 總是不被允許。 這樣, 來自家庭以外的一切影響被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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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外出, 家長總是牽著孩子, 絕不撒手。 不讓孩子跟其他孩子接觸和遊戲, 唯恐孩子受人欺侮和受到不良影響, 有些母親甚至禁止父親管孩子, 似乎只有把孩子完全置於個人控制之下才滿意。 這種母親對孩子是絕對權威, 強調孩子要聽話, 要服從, 用各種清規戒律約束孩子, 干預孩子的個人意志, 防止和制止孩子的獨立行動。 家長對孩子頻繁地發佈指示和禁令, 如不許調皮、不許鬧、不許跑、不許跳等等, 不要動這不要動那, 應該怎樣怎樣......, 沒完沒了的指責和糾正。

過分保護對孩子成長的不良影響有哪些呢?

首先對性格成長的不良影響。

在過分保護下成長的孩子, 自私任性、膽小怕事。 長期在包辦代替和過分限制下成長的孩子, 缺乏獨立自主的思維和豁達開朗的性格,脾氣大、內向,自我需求受到限制,不能正確表達,只能在哭鬧中與家長對抗;或者自我需求膨脹,養成霸道、不講道理的性格,甚至有些孩子翹課、駡街、鬥毆,更有很多孩子沉浸在網路虛擬的情☆禁☆色和暴力之中以示宣洩;長此以往,孩子不能正確控制情緒,EQ更得不到充分發展,甚至出現人格障礙。過分保護下的孩子童年時動作笨拙,思維依懶性強,遠不如在健康環境下成長的同齡孩子做事有條有理、分寸自如。到了青年期,表現為社交無能,缺乏社交動機,思想不獨立,遇到問題不能獨立思考,見了生人感到無話可說,不知所措。

其次對心理發展的不良影響。

第三就是對智力發育的不良影響。

很多家長為了孩子的智力發育和學習,放棄了讓孩子獨自實踐體驗生活的機會,自認為智力發育大於一切,孰不知思想上缺乏獨立自主的孩子智力發育一樣受到影響。在學習中,缺乏獨立學習的習慣,沒有家長的督促不會看書、寫作業,更不會獨立思考問題,甚至有些孩子沒有大人的幫助不知道怎麼學習。在學習中一遇到難題,就等待家長、老師或同學的幫助和解決,這樣智力發育受到障礙,久而久之,孩子的智力不能得到充分的發展,會造成有些孩子不能達到正常同齡孩子的智力水準,所以隨著學習的難度拓展,缺乏獨立思考能力的孩子就會跟不上學習,以至於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就是家長和孩子再忙於奔波在各種輔導班也無濟於事。

過分保護是一種不良的教養方式,其表現和危害已經在上面陳述和說明。造成過分保護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就是父母和隔代教養者在孩子身上寄予的一種畸形的愛。愛有很多種,對孩子過分保護的愛其實是不正常的愛,過分保護只不過是滿足自己需要的一種代償。有些母親在生活中和丈夫關係不和,將愛的需要轉向孩子,她們為孩子包辦一切,只是希望她們的孩子對她們忠誠、馴服和一刻也不離開她們,以滿足她們感情上的饑渴。父母關係的不安全感直接體現就是父母對孩子的過分保護和佔有,父母親幾乎沒有其他形式的滿足,如果名利、權勢等的佔有似乎沒有什麼希望了,父母就只好把佔有的對象轉移到孩子身上。有些隔代養育者也就是爺爺奶奶們,由於孩子的父母工作忙或單親沒有時間照顧孩子,心理上覺的孩子很委屈,沒有得到正常的愛,所以在生活上也是對孩子大包大攬,更不能理智正確的對待孩子成長發育中面臨的各種問題。綜與上述原因,現實生活中父母以及隔代教養者應該怎樣避免對孩子的過分保護呢?

首先,父母應該正確處理家庭關係,包括夫妻關係、婆媳關係、隔代關係等等,讓孩子從小就在和諧的家庭氛圍裡成長,讓孩子在嬰幼兒期就能感受來自家庭各個方面的安全感,這種安全感不光是來自父親或母親或爺爺奶奶。

其次,孩子從小要在統一的教養氛圍裡成長,從小培養獨立生活習慣,放開手讓孩子多參與生活實踐。生活自理的過程能讓孩子體驗成就感與幸福感,從而發展孩子獨立思考和處事的能力。

第三,多給孩子創造與夥伴相處的機會。因為社會關係中,夥伴對孩子性格成長起著很大作用。孩子終究是社會中的一員,孩子也終究會離開父母獨立面對生活中的一切人或事,讓孩子與夥伴一起成長,有利於鍛煉孩子的社交能力、判斷能力、分析能力,解決事物的能力,以及培養開朗豁達的性格。

第四,家長們有了孩子更不應該放棄對事業的追求,並建立自己健康的涉交圈和愛好,家長努力的工作、生活態度會深深影響到孩子的健康成長。

第五,家長在孩子成長中堅守“愛不支配、正確引導”這一原則,對孩子的生活關心愛護但不大包大攬、理解寬容但不控制、幫助合作但不支配,讓孩子成為生活、學習上的真正主人。

綜上所述,只要家長們給孩子一個規則與自由並存的愛中成長,孩子的身心就一定朝著積極、健康的方向發展。

缺乏獨立自主的思維和豁達開朗的性格,脾氣大、內向,自我需求受到限制,不能正確表達,只能在哭鬧中與家長對抗;或者自我需求膨脹,養成霸道、不講道理的性格,甚至有些孩子翹課、駡街、鬥毆,更有很多孩子沉浸在網路虛擬的情☆禁☆色和暴力之中以示宣洩;長此以往,孩子不能正確控制情緒,EQ更得不到充分發展,甚至出現人格障礙。過分保護下的孩子童年時動作笨拙,思維依懶性強,遠不如在健康環境下成長的同齡孩子做事有條有理、分寸自如。到了青年期,表現為社交無能,缺乏社交動機,思想不獨立,遇到問題不能獨立思考,見了生人感到無話可說,不知所措。

其次對心理發展的不良影響。

第三就是對智力發育的不良影響。

很多家長為了孩子的智力發育和學習,放棄了讓孩子獨自實踐體驗生活的機會,自認為智力發育大於一切,孰不知思想上缺乏獨立自主的孩子智力發育一樣受到影響。在學習中,缺乏獨立學習的習慣,沒有家長的督促不會看書、寫作業,更不會獨立思考問題,甚至有些孩子沒有大人的幫助不知道怎麼學習。在學習中一遇到難題,就等待家長、老師或同學的幫助和解決,這樣智力發育受到障礙,久而久之,孩子的智力不能得到充分的發展,會造成有些孩子不能達到正常同齡孩子的智力水準,所以隨著學習的難度拓展,缺乏獨立思考能力的孩子就會跟不上學習,以至於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就是家長和孩子再忙於奔波在各種輔導班也無濟於事。

過分保護是一種不良的教養方式,其表現和危害已經在上面陳述和說明。造成過分保護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就是父母和隔代教養者在孩子身上寄予的一種畸形的愛。愛有很多種,對孩子過分保護的愛其實是不正常的愛,過分保護只不過是滿足自己需要的一種代償。有些母親在生活中和丈夫關係不和,將愛的需要轉向孩子,她們為孩子包辦一切,只是希望她們的孩子對她們忠誠、馴服和一刻也不離開她們,以滿足她們感情上的饑渴。父母關係的不安全感直接體現就是父母對孩子的過分保護和佔有,父母親幾乎沒有其他形式的滿足,如果名利、權勢等的佔有似乎沒有什麼希望了,父母就只好把佔有的對象轉移到孩子身上。有些隔代養育者也就是爺爺奶奶們,由於孩子的父母工作忙或單親沒有時間照顧孩子,心理上覺的孩子很委屈,沒有得到正常的愛,所以在生活上也是對孩子大包大攬,更不能理智正確的對待孩子成長發育中面臨的各種問題。綜與上述原因,現實生活中父母以及隔代教養者應該怎樣避免對孩子的過分保護呢?

首先,父母應該正確處理家庭關係,包括夫妻關係、婆媳關係、隔代關係等等,讓孩子從小就在和諧的家庭氛圍裡成長,讓孩子在嬰幼兒期就能感受來自家庭各個方面的安全感,這種安全感不光是來自父親或母親或爺爺奶奶。

其次,孩子從小要在統一的教養氛圍裡成長,從小培養獨立生活習慣,放開手讓孩子多參與生活實踐。生活自理的過程能讓孩子體驗成就感與幸福感,從而發展孩子獨立思考和處事的能力。

第三,多給孩子創造與夥伴相處的機會。因為社會關係中,夥伴對孩子性格成長起著很大作用。孩子終究是社會中的一員,孩子也終究會離開父母獨立面對生活中的一切人或事,讓孩子與夥伴一起成長,有利於鍛煉孩子的社交能力、判斷能力、分析能力,解決事物的能力,以及培養開朗豁達的性格。

第四,家長們有了孩子更不應該放棄對事業的追求,並建立自己健康的涉交圈和愛好,家長努力的工作、生活態度會深深影響到孩子的健康成長。

第五,家長在孩子成長中堅守“愛不支配、正確引導”這一原則,對孩子的生活關心愛護但不大包大攬、理解寬容但不控制、幫助合作但不支配,讓孩子成為生活、學習上的真正主人。

綜上所述,只要家長們給孩子一個規則與自由並存的愛中成長,孩子的身心就一定朝著積極、健康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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