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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敏性皮炎症狀

過敏性皮炎症狀有哪些?小兒過敏性皮炎的症狀,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症狀。 小兒面頰、鼻頭及耳垂潮紅, 耳道濕潤, 耳痛, 鼻塞, 打噴嚏, 黑眼圈, 眼瞼腫脹、下垂, 頭痛, 唇幹, 皮膚乾燥或多汗, 眼角或手掌出現皺紋, 腹痛, 腹瀉, 腹脹, 便秘, 臂、腿或關節處有濕疹, 反復感染, 慢性咳嗽, 哮喘, 呼吸淺而快或不規則, 脈搏紊亂, 血壓升高, 關節發緊等。

2、行為改變。 不同年齡組的小兒, 行為表現各異。

0—1歲嬰兒組:持續哭喊或尖叫, 不能進食或需要不停地進食, 煩躁或極度萎靡, 入睡困難或嗜睡, 不願被抱, 搖頭等。

1—3歲幼兒組:莫名其妙地發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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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分活躍, 亂蹦亂跳, 撞床, 疲勞, 蜷縮在桌椅下、床底下或傢俱內等黑暗的角落裡, 拒絕被接觸, 不願穿衣、脫衣等。

3—6歲兒童組:情緒和行為突然改變, 多動, 不能安靜地坐著吃飯、聽故事或看電視節目, 煩躁, 疲勞, 違拗, 沮喪, 有攻擊行為, 搖晃腿, 嗜睡或夢魘, 寫字或畫畫時不能在一水平線上進行, 或字越寫越大並往上翹(興奮型), 或字越寫越小並往下降(抑鬱型), 間歇性講話困難, 5歲後還尿床等。

症狀特點

①同一部位外用高效皮質類固醇激素3周以上, 皮膚出現紅斑、丘疹、乾燥脫屑、萎縮、萎縮紋、毛細血管擴張、紫癜、痤瘡、色素沉著異常、酒渣鼻樣皮炎、口周皮炎、光過敏、多毛、不易辯認的癬, 魚鱗病樣變化等繼發症狀等。

②應用激素藥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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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病病情雖可得到迅速改善, 一旦停藥, 1—2日內, 用藥部位皮膚又會發生顯著紅斑、丘疹、皸裂、脫屑、小膿瘡、瘙癢和觸痛等症狀。 當再用該藥, 上述症狀和體征會很快減退, 如再停用, 皮炎症狀又迅速再次發作, 而且逐漸加重, 對激素的依賴性較為明顯, 尤其以面部、外☆禁☆陰部多見。

③ 局部有明顯自覺瘙癢或灼熱感。 過敏性皮炎症狀是由許多因素導致的皮膚炎症反應, 常見的主要有二類:接觸性皮炎和化妝品皮炎。 不同致病因素所致的過敏反應不同, 過敏體質者在首次接觸過敏原時, 會產生相應的抗體, 抗體固定於皮膚、黏膜組織中, 當再次遇到同樣的過敏原, 則導致肥大細胞、嗜堿細胞脫顆粒, 釋放組胺等過敏反應介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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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發生過敏性皮炎。 過敏性皮炎包括小兒過敏性皮炎、紫外線過敏、日光性皮炎、金屬和藥物皮炎等, 是皮膚病中一大類病症, 症狀可有紅腫、癢、痛, 尤以瘙癢最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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